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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322143446
标    题 关于滑县美景天城9号楼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投诉
信件内容 您好,领导: 感谢在百忙之中关注我们这些小人物的事情,我要向领导提出帮助的需求。 我在美景天城买的房子,从开始交房贷(2019年2月)到现在已经交房三年,但是购房者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 我们也给房屋开发商反馈了,他们一直在说办理中,办理中,但是一直没有办理下来。现在家中急需用钱,想将尽快将房子卖了,迟迟未得到反馈,现在开发商推进办理房产证联系人的电话都打不通了,希望领导帮忙推进一下进度,解下我们这些小人物的燃眉之急,谢谢领导,辛苦领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转办单位 办理回复 办理时间
自然资源局 目前1#、2#、3#、5#、6#、10#,宾馆楼业主可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根据该条款规定,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为:1、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小区每栋楼不动产首次登记;2、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开发企业办理首次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一份(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收取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在取得土地时发放的“土地证”)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材料(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原件一份;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竣工备案手续,含消防、人防验收,由住建部门出具)原件一份; 7、房屋实测报告成果(由房产服务中心测绘部门出具)原件一份。 开发企业在以上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需“主动、自愿”到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及时受理,在法定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如资料不齐全或开发企业不申请,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无法办理首次登记。 二、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开发企业出具,收取原件); 3、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开发企业出具,收取原件); 4、契税完税凭证(税务部门出具,收取原件); 5、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票据(房产服务中心出具,收取原件)。 2024-03-27 10:19:37
处理对象 县长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6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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