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滑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滑县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滑林长办字〔2023〕1号)文件要求,用好上级资金,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凡列入国家或省级造林工程、小班面积达10亩以上的造林地块,苗木质量、造林密度达到奖补标准的,按照国省工程补贴标准实行一次性补贴。
滑县林业总站对2024年造林地块面积10亩以上,苗木质量和造林密度达到标准的造林对象进行补贴,现对涉及地块的补贴面积、金额及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滑县林业总站联系。联系电话 0372—8135969
滑县林业总站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