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发改(2025)176号
牛屯镇人民政府:
现将《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5﹞257号)转发下达给你乡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下达到具体项目,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报县发改委备案。二是要抓好项目的管理工作。要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高,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三是以工代赈项目业主单位一般为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接到文件后,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好事办好,保证工程质量。
二、要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按照程序报批。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建设资金。
三、认真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促进群众增收。业主单位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组织项目所在县域内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口,优先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伍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参照本地农民工报酬标准制定,确保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中央投资比例的40%,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四、以工代赈项目要实行公示制。乡镇在接到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要利用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对以工代赈计划的全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增加项目的透明度,以利于广大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户专帐,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严禁挤占、挪用、抵扣和滞留,认真按照财政资金县级报帐制的要求,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按照以上要求,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不断提高以工代赈工作水平,全面完成今年计划下达的建设任务,取得以工代赈工作的新成绩。其他未写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1、《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