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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2-12-19 作者 来源: 安阳日报

  发布人

  鲁志凌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张震宇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李 涛 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杨卫光 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

  潘 贞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

  牛志彬 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主持人

  杨永亮 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本报讯 (记者 李庆龄)12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志凌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面对我市疫情形势延宕反复,经济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新情况,积极能动履职,稳定社会预期。今年4月12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文件印发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狠抓工作落实,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犯罪。一是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0件199人、起诉176件286人。突出强化对创新驱动战略的司法保护,对知识产权类案件统一办理,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件9人、起诉10件25人。二是助力推进宜居宜业投资环境建设。依法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8件12人、起诉42件60人。认真做好涉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创业营造安全宜居的投资环境。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

  加强涉企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一是加强涉企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105件,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2件,全部被采纳。深入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解决涉案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发展数字检察,以公开的裁判文书作为基础数据来源,形成“智能筛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法律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型。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依靠此监督模型,依法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案件44件。二是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涉企案件久拖不执、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滥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依法监督纠正涉企错误执行、怠于执行案件18件。

  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一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与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明确对信用社“清欠贷”案件办理要坚持以保护中小微企业循规经营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公安机关立案后,贷款清欠完毕、认罪认罚的,可以做不起诉处理,避免刑事处罚造成企业主个人征信受损,继而影响企业经营。对发现的以骗取贷款罪立案、但因法律修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6件案件,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理性客观对待,对涉刑事犯罪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准确把握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标准,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

  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司法行为。一是用科学的司法理念指导办案。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诉讼权利。树立谦抑审慎的理念,慎用刑事手段,努力以较小成本取得较好效果。树立监督与办案并重的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请示汇报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同时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办理案件的指导,要求在办理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时注意剥离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无法区分的,要慎重处理。二是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防止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严格限定调查取证活动相关人员范围,不对非涉案当事人、非涉案项目和非涉案财务账册进行“普遍化”排查、调查和取证。严格规范涉企案件财产处置,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实施涉企案件标识制度,确保每一起涉企案件“优先受案、优先流转、优先办理、重点跟踪”,严防超期办案、超期羁押。三是严肃办案纪律,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明办理涉企案件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学习运用,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

  拓展渠道,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一是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财政局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框架性制度文件,推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和联席会议机制。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已与当地工商联联合建立了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理涉企合规案件10件,办结6件,其中,对4名企业责任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取得较好成效。二是畅通沟通渠道,精准把握需求。畅通接访、信件、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等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大力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企业家检察官双向派驻”制度,与河南利源煤焦集团等10家企业开展双向派驻。今年年初以来,共办理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59件,入企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27次,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份。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的力度。

  鲁志凌表示,借召开新闻发布会之机,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和办理的典型案件汇编整理,印制成《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同时发布。

  即将到来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企业联系沟通,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广泛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平台,扎实做好涉企矛盾处理化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要增强企业合规改革意识,明确改革适用条件,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管理委员会、专业人才库的作用,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四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凝聚服务合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健全考评激励等长效机制。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作,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案件会商等机制,努力构建企业发展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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