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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资金使用计划)

发布时间: 2022-12-05 作者 来源:

                               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创新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促进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规划项目

  2023年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计划投入县统筹整合资金22134.4万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产业发展项目、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项目4类共31个项目。

  (一)乡村建设行动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一是通过支持新修乡村硬化道路,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分类实施、节约实用、县乡统筹、财政奖补”的原则,对村庄内大小胡同进行硬化。

  1.滑县2023年村庄背街小巷硬化奖补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566.36万元,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分类实施、节约实用、县乡统筹、财政奖补”的原则,对8个村村级自主实施的村内大小胡同等背街小巷硬化项目,根据硬化原材料商砼实际用量,按照350元/立方米的落地评审价格的60%进行奖补。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补齐村庄背街小巷硬化短板,方便6443户农户出行。(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老爷庙乡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

  2.乡村道路硬化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3941.32万元,在大寨乡山木村、老店镇东马胡寨村等10个乡镇12个行政村修建乡村道路,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修建道路路面平整,强度达标,方便8632户农户出行。(业务主管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大寨乡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老爷庙乡人民政府、桑村乡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

  (二)产业发展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增强低收入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作用,通过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助力产业发展,促进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增收。二是通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项目,进一步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稳定增收。

  1.滑县2022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485.5万元,通过扶持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贷款和贴息,解决了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缺资金难题,支持其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可扶持带动约2750人受益。(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滑县2022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4129.1万元,作为相关行政村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资金,注入五家农业产业企业(合作社),用于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资产管理。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按照注入资金物化成项目资产确权给受扶持村集体。

  利益联结。一是收益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河南省来去客食品有限公司每年按实际投资额的8%支付租金,租金归受扶持村集体所有,用于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租用期限及租金有关政策要求暂定15年,15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15年后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执行。二是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运行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是注重项目建设及运行用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增收技能。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拉长产业链条,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瓦岗寨乡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

  3.滑县2022年设施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314.94万元,对2个设施农业产业项目进行扶持。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有关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项目建设主体具体实施,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认真履行服务、监管责任,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的设施农业大棚及配套设施等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设施农业大棚要结合种植品种、土地现状等因素,确保建设大棚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种植需要。

  扶持标准。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按规定比例进行扶持。

  资产管理。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县统筹整合资金扶持额度进行分类确权,扶持资金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归项目所在村所有;扶持资金高于50万元的,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归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所有。

  利益联结。设施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受扶持对象每年(期限暂定5年)拿出扶持资金的8%作为收益金,增加相关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用工要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带动相关农户务工增加收入;在务工过程中通过加强上岗培训、技术培训等,提高农户就业及增收技能。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带动周边农民种植技术和收入稳定增长。

  按照县统筹整合资金扶持额度,对项目收益金归属进行分类要求:扶持资金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收益金作为项目所在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扶持资金高于50万元的,其中50万元扶持资金形成的收益金,归项目所在村村集体所有,扶持资金超过50万元部分形成的收益金,交所在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其中道口镇的设施农业项目,收益金交县资金池,由县级统筹安排使用,收益金缴纳期限、比例、用途等要求与其他项目收益金一致。设施农业产业扶持项目收益金有关要求,5年内上级政策有调整的,执行上级政策。5年后,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设施农业大棚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用工优先使用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带动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四间房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

  一是支持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二是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继续落实分类补助,解决农户安全住房问题。

  1.滑县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523.75万元,对2021年春季因特殊原因未补贴的学生及全县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学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学生进行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帮助学生掌握技能、促进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滑县2023年危房改造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13.43万元,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分类补助,切实落实危房改造责任,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危房77户,项目建成后162余名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就业项目

  2022年滑县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60万元,投资60万元,对2022年下半年-2023上半年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助。引导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的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业务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领导、时间有安排、决策有部署、项目有进展、帮扶见成效。

  (二)确保县统筹整合资金投入。一是根据实际需要,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主体、主导及杠杆作用,积极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力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相匹配。二保证政策持续性。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保持统筹整合资金政策持续稳定,立足促进群众增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三)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项目建设各项程序、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组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季节性、时效性,按照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健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正向激励,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要宽容失败,把在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牟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

  附件:滑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明细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告公示单位: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2163701 0371-65919535 12317

                                                              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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