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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成文日期: 2021-03-24 1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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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滑政办〔2021〕7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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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滑政办〔2021〕7号发布时间: 2021-03-24
滑政办〔2021〕7号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4日
滑县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
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滑县新征程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区绿化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办公环境,加强单位、小区及背街小巷、河道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巩固和深化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完成普查迎检任务,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工作的函》(豫建城建函〔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建设“生态滑县”城市战略定位,以“治顽疾、促提升、惠民生”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建设新时代富有影响力的区域性中等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实施多元增绿,增添花卉,不断拓展绿色空间,重点美化单位、小区等庭院及背街小巷、河道环境,建立标准统一、责任明晰的绿地管护机制,实现“公共空间无黄土裸露”、“所有黄土变绿地”的绿化整治效果,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绿地空间,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形成综合管理完善、绿地建设达标、建设管控得力、生态环境良好、市政设施配套、节能减排得当、社会保障落实、人居环境优美的新格局,确保滑县顺利通过2021年度国家园林县城普查,推动城市绿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提升滑县整体形象。
三、工作任务
(一)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工程。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不同的地面条件,选择及其它植物,利用花架、廊架、透视围栏、墙体等在空间上绿化的方式提升单位庭院立体绿化;二是实施见缝插绿,庭院内乔灌木树下可采取种植麦冬等绿化方法,不得有黄土裸露,能绿尽绿;三是实施破硬建绿,如长期无使用价值的边角硬化地,可去除硬化,实施绿化;四是鼓励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功能的前提下摆放绿植、花箱或垂吊植物;五是有条件的单位庭院放置适量的园林小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美观优雅、富有特色,座椅、果皮箱等配套设施齐全;六是庭院内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建设标准参考附件2《河南省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标准》)
(二)主次干道绿化建设及补植。住建局负责城区内管辖的主次干道绿化带、公园的绿化补植,同时做好文明路北延、北环路东段等主干道进行绿化建设;滑州路与文明路、人民路分流岛绿化及白马路行道树种植等工作。
(三)道口镇、城关、锦和街道,小铺乡绿化整治工程。对城区内政府驻地、村庄主次街道两侧、背街小巷及村庄零星闲置地块等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场地后可以栽植乡土树种进行绿化,也可以采取牵引方式形成垂直绿化,或设置藤架、栏杆形成棚架绿化,宜简洁质朴,合理配置,科学栽植,避免重复建设。(背街小巷绿化建设参考附件3《滑县背街小巷绿化建设技术指导书》,空闲地按照附件4《2021年建成区内空闲地绿化工作安排表》的内容进行绿化建设。)
(四)加强城区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绿化。水利局对建成区范围内的河道外滩裸露地面进行景观绿化,可以栽植雄株垂柳、枫杨等耐水湿植物,建设河道防护绿地带,对季节性干涸的河道加强保护,培育自然植物群落,或种植低矮、不影响泄洪的草本植物进行绿化。
(五)城区公园广场景观提质和绿化工程。国有林场、锦和街道、城投公司、文投公司按照突出重点、以人为本,提质增量的原则,做好公园提质改造和绿化建设工程。对游园内适量增值乔木,完善补植花灌草藤,整治维修园林小品,增加坐凳等设施,强化日常维护管理,提升景观和服务功能,重点实施森林公园、明福寺广场、戏曲广场、解放路长江路街头游园等广场游园提升改造,确保2021年底对外开放。
(六)推进立体绿化,提升景观效果。自然资源局、检察院、广电传媒中心、公路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利用现有花架、廊架、透视围栏、墙体等,选择
及其它植物,提升单位庭院立体绿化。
(七)摸底调查及资料准备。相关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园林县城系列标准》指标要求提供资料,并对城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庭院、次干道、村庄小街巷及小片空闲地的长度及面积进行分类统计,做好迎检准备。城区各乡镇、街道及有关牵头单位负责收集、统计管辖范围内各单位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附件5)及统计表(附件6、附件7)等,汇总后按照时间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按照《滑县2021年国家级园林县城重点普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8)及《2021年度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责任清单》(附件9),梳理各自问题,安排专人按指标要求提供2018年至2020年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文件需扫描红头页制作成图片格式、PDF格式或word格式;上报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图片需制作成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200K。
四、职责分工
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庭院绿化工作、绿化现状统计工作及普查迎检资料。同时,以下单位还要做好职责范围内所管辖的绿化及资料汇总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城区内绿化建设及普查迎检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房产中心:负责城区内小区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汇总、绿化任务布置及落实、城区内小区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工作;
卫健委:负责城区内医院、卫生院等医疗部门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汇总、绿化任务布置及落实、医疗部门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工作;
教育局负责城区内学校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汇总、绿化任务布置及落实、学校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工作;
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汇总、绿化任务布置及落实、金融机构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工作;
工信局:负责城区内企业2021年绿化工作安排表汇总、绿化任务布置及落实、企业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工作;
水利局负责统计汇总城区河道两侧及管辖范围内公园的相关信息;林业总站、国有林场、城投、文投负责统计汇总城区管辖范围内公园、防护绿地等的相关信息;公安局为运输苗木的货车进城提供方便(为运输苗木的货车进城开绿灯);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发改委做好项目立项工作;财政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绿化项目建设。
有关乡镇(街道)负责统计汇总辖区内次干道、背街小巷及空闲地绿地的相关信息等。
五、时间节点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
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该项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牵头单位、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时间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下达任务,做好前期安排布置工作。
(二)绿化建设实施阶段(2021年3月29日—4月20日)
各相关单位要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加大绿化建设资金投入,因地制宜种植经济、观赏价值高的植物,重视绿地喷灌系统建设,倡导建设大绿量、立体化、层次丰富的生态型、节约型、功能多样性园林绿地。要明确时间节点,保证绿化质量,按时完成任务。督导组将定期督查督导,通报进展情况。
(三)绿化建设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21日—4月底)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验收,督导组对各单位、街道、乡镇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对2021年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的全县通报批评。
(四)普查资料汇总阶段(2021年5月1日—9月10日)
各责任单位全面深入开展普查资料汇总工作,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普查相关工作,随时迎接省住建厅普查。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狠抓任务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各自园林绿化建设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资料整理收集及联络工作(领导机构和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10日前与工作安排表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责任单位要狠抓任务落实,对照任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设计、经费、施工落实到位。
(二)加快进度,确保绿化质量
各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绿化苗木质量,做好树种选择、苗木种植和验收整改。结合我县季节特性,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苗木存活率。做好施工前准备、施工中组织、施工后管护的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保障技术指导
督导组要积极开展绿化督查督导工作,监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通报各单位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综合技术组要抽出技术骨干,为各单位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咨询等服务。
(四)广泛宣传,营造绿化氛围。
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迅速掀起植树、绿化的新高潮。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进行宣传发动。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开辟园林绿化主题专栏,大力宣传园林绿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学校也要开展“绿化进课堂”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美丽滑县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李 蕾 崔丁尹
联系电话:8135700
邮箱:hxyllhglc@163.com
附件:1.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
2.河南省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标准
3.滑县背街小巷绿化建设技术指导书
4.2021年建成区内空闲地绿化工作安排表
5.2021年滑县建成区内单位、小区及背街小巷绿化工
作安排表
6.滑县建成区单位、小区、公园及防护绿地等附属绿
地调查统计表
7.滑县建成区背街小巷、空闲地、河道附属绿地调查统计表
8.滑县2021年国家级园林县城重点普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9.2021年度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
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滑县新征程,加快推进我县城区绿化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办公环境,加强单位、小区及背街小巷的绿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对行政、企事业单位、小区庭院进行绿化;推动道口镇街道办、城关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小铺乡所辖县城规划区内黄土裸露进行绿化整治。同时,为巩固和深化滑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完成普查迎检任务,确保顺利通过普查,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园林城市(县城)普查工作的函》(豫建城建函〔2021〕1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2021年城区园林绿化建设暨迎接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陆志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吴瑞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李朝阁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徐红涛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孙 萍 县督查局局长
武庆彬 县住建局局长
海一言 县发改委主任
王韶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秀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建峰 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局长
陈卫民 县教育局局长
周 勋 县工信局局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
寇成海 县商务局局长
赵宪海 县卫健委主任
徐建立 县水利局局长
焦百勇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马丽霞 县统计局局长
刘现涛 县城管局局长
司兴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家辉 县公安局政委
李耀忠 县林业总站站长
冯军亮 县国有林场场长
刘传丰 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刘守轶 县运河遗产监测中心主任
高 攀 县智慧城市调度中心副主任
林 云 道口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战立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江辉 小铺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城区绿化的日常工作。武庆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技术组和督导组。
一、综合技术组
组 长:马瑞涛
成 员:王向雨、李 蕾、李新奎、崔丁尹
职 责: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及资料收集及迎检等工作。
二、督导组
职责:负责对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按照任务分工,由督查局会同住建局联合督导,设置4个督导组:
督导一组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牵头责任单位除外)的绿化督导工作,工信局及城区内所辖企业的绿化督导工作,道口镇、城关、锦和、小铺的绿化督导工作;
督导二组负责:城区内小区的绿化督导工作,商务局及城区内加气站、加油站的绿化督导工作;
督导三组负责:金融办及城区内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绿化督导工作,教育局及城区内学校等教育机构的绿化督导工作;
督导四组负责: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绿化督导工作,卫健委及城区内医院、卫生院等医疗部门的绿化督导工作。
附件2
河南省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标准
一、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单位职工、小区居民爱绿护绿意识强,模范遵守城市园林绿化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毁绿现象发生。
二、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有绿化规划设计图纸,并按规划实施;单位、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以植物造景为主,种类丰富,突出乡土植物,配置合理,季相变化明显,景观优美;本地木本植物种类达到80%以上;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占比达到80%以上;建有林荫停车场和林荫路。
四、新建单位、小区原有树木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禁古树名木和大树移植;胸径大于15cm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cm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种植密度合理,避免过度密植。
五、沿街围墙实施拆墙透绿;大力推广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推广率达到80%以上。
六、居住区中央建有应急防灾避险公共绿地及活动场所,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人均不小于1平方米;座椅、果皮箱、健身器材、灯饰等配套设施齐全;具有适量的园林小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美观优雅、富有特色;宅间绿地宽度达到20米以上。
七、单位、小区地面铺装应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其铺装面积达到铺装总面积的60%以上;园路及铺装广场线条流畅,美观平整,无明显破损,与周围地形、水系、植物、景区(点)及其他设施有机结合,形成完整游览空间。
八、采用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大于等于总灌溉面积的80%;设置有雨洪利用措施;采用再生水和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
九、合理选用实用、美观的节能照明灯具,亮灯率99%以上;禁止使用假树、假花,控制树体亮化。
十、植物生长茂盛,无死株、缺株、残株和干枯枝,无杂草、斑秃、黄土裸露及病虫危害,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40%以上;树木树形优美,草坪平整美观,绿篱修剪整齐,花坛花带草花更换及时。
十一、单位、小区整洁卫生,全日保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废物堆积或杂草丛生的死角;水质清洁,水面无漂浮杂物,设施卫生、安全,完好无损。
附件3
滑县背街小巷绿化建设技术指导书
为落实城区内背街小巷绿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多元增绿,增添花卉,不断拓展绿色空间,美化街巷环境,建立标准统一,责任明晰的绿地管护机制,动员群众参与和管理,实现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特制定本指导书。
一、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背街小巷绿化建设工作应优先满足使用功能,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因地制宜原则。应根据背街小巷所处的不同地理位置、环境特色营造相应的绿化景观。
(三)适地适树原则。选用植物必须适地适树适草,充分展示植物的特征,兼顾后期养护条件。
二、建设策略
(一)小微增绿。根据背街小巷现状特点,在综合整治的前提下,高效利用腾退空间“留白增绿”;利用背街小巷的转角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开辟绿色空间,运用多种手段绿化美化;改造院落门口两侧为“居民园地”,有规划的安排合适空间,鼓励居民利用空间进行绿化美化建设。
(二)立体增绿。在背街小巷条件较窄的地方,鼓励使用垂直绿化、棚架绿化等多种手段进行立体增绿。
三、建设要点
背街小巷绿化风格应简洁;对现有古树、大树应加以保护,并以大树为主景进行简单绿化;应根据场地条件进行小微增绿,立体增绿,见缝补绿,提高绿视率。
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功能的需求,设置藤架等供人避雨纳凉的休憩场所,风格上应与周边建筑相适应,林下铺装应采用有利于植物生长的透气透水材料和施工工艺。
较窄的人行背街小巷可以采用藤本植物将空间联系起来,形成遮荫廊道,或增加花池花箱,种植不影响行人交通的小型灌木、草花地被、竹子及攀援植物等。东南向的墙面或构筑物前宜种植喜阳的攀援植物,如藤本月季、紫藤、凌霄等;北面墙面、构筑物前及高大乔木下,宜栽植耐阴或半耐阴的攀援植物,如中国地锦(爬山虎)、五叶地锦、金银花等。
装饰小品等应考虑到观看视线、空间尺度、风格特色,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临近建筑物外墙建设花池应在墙体外侧增做防水层和阻根层。
轻型棚架的设计、搭建、标识及小品设置、装配、固定等涉及结构安全的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强调安全第一。
垂直绿化不得影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应对绿化的墙面进行结构安全评估。
在古树周围加设或更新护栏,应结合古树复壮工作,确保古树长势良好。
四、植物选择
(一)选择依据
适宜本地的气候特点及土地条件;居民喜爱的传统植物与新优品种并举。
(二)选择标准
植株健壮,株型整齐,观赏期长,寓意美好。
(三)选择方法
根据环境不同选择习性不同的植物;植物配置美观协调,体现个体美和群体美;根据养护管理条件选择植物材料。
(四)常用植物
1.常绿乔木:油松、白皮松、桧柏、大叶女贞、大龙柏、石楠等。
2.落叶乔木:国槐、垂柳(雄)、榆树、银杏(雄)、毛白杨(雄)、白蜡、枣树、桑树、杜仲、核桃、山杏、山桃、碧桃、玉兰、栾树、苦楝、法桐、重阳木、丝棉木等。
3.落叶灌木:石榴、西府海棠、丁香、紫薇、蜡梅、牡丹、榆叶梅、木槿、金银木、迎春、刺玫、连翘、猬实、锦带花、晚樱、红叶李等。
4.落叶藤本:紫藤、葡萄、葫芦、金银花,藤本月季、扶芳藤、凌霄、牵牛花、地锦、爬山虎、铁线莲、蔷薇、鸟萝等。
5.花卉:菊花类、芍药、月季、玉簪、凤仙花、四季海棠、萱草类、蜀葵、八宝景天等。
6.竹类:青竹、紫竹、箬竹等。
附件4
2021年建成区内空闲地绿化工作安排表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 所属 乡镇 | 备注 |
1 | 道康路与大功河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 1106 | 道口镇街道 | |
2 | 向阳路彩虹桥至解放路路北 | 953 | 道口镇街道 | |
3 | 调节渠南侧黄朵卫生室至垃圾中转站 | 481 | 道口镇街道 | |
4 | 调节渠南侧黄朵卫生室向西10米及80米段墙外 | 229.5 | 道口镇街道 | |
5 | 调节渠南侧国家安全通告栏前 | 30 | 道口镇街道 | |
6 | 调节渠南侧消防安全通告栏前 | 87 | 道口镇街道 | |
7 | 调节渠南侧十字绣门店及向西20米段 | 95 | 道口镇街道 | |
8 | 调节渠南侧垃圾中转站向东20米路南 | 28 | 道口镇街道 | |
9 | 调节渠南侧垃圾中装站向西至变压器下方 | 205 | 道口镇街道 | |
10 | 调节渠南侧高记扣碗至解放路 | 185 | 道口镇街道 | |
11 | 调节渠南侧解放路向西至贸易路 | 574.5 | 道口镇街道 | |
12 | 调节渠南侧贸易路向西至水闸 | 611 | 道口镇街道 | |
13 | 调节渠南侧一中后门墙外 | 257 | 道口镇街道 | |
14 | 调节渠北侧贸易路向西100米 | 34 | 道口镇街道 | |
15 | 调节渠北侧贸易路向东80米及150米段 | 99 | 道口镇街道 | |
16 | 调节渠北侧道口镇派出所向西50米 | 291 | 道口镇街道 | |
17 | 调节渠两侧行道树缺失79棵 | 道口镇街道 | ||
18 | 解放路与滑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120 | 道口镇街道 | |
19 | 滑州路与贸易路交叉口西南角 | 160 | 道口镇街道 | |
20 | 滑州路与太行小区胡同交叉口西南角 | 20 | 道口镇街道 | |
21 | 人民路与道康路交叉口东南角 (老邮政局西墙外) | 264 | 城关街道 | |
22 | 人民路与道康路交叉口东南角 (老邮政局门口) | 340 | 城关街道 | |
23 | 滑兴路与林苑路交叉口西北角(颐园墙外) | 1115 | 城关街道 | |
24 | 中州路盐业公司门口西侧 | 110 | 城关街道 | |
25 | 滑州路北侧双庙村 | 2200 | 城关街道 | |
26 | 振兴路公交公司北墙外 | 1105 | 城关街道 | |
27 | 振兴路与锦华路交叉口公交公司东南角 | 150 | 城关街道 | |
28 | 振兴路与锦华路交叉口公交公司东北角 | 63 | 城关街道 | |
29 | 道康路(滑县一中南墙外) | 8570 | 城关街道 | |
30 | 振兴路廉租房南墙外 | 200 | 城关街道 | |
31 | 滑州路人行道南侧(万顺路至文革河) | 3818 | 城关街道 | |
32 | 滑州路九街新村(科森星河湾西边) | 2282 | 城关街道 | |
33 | 滑州路武装部东墙外 | 970 | 城关街道 | |
34 | 滑州路北侧建业西 | 100 | 城关街道 | |
35 | 城关三街(明福世家北边路东) | 750 | 城关街道 | |
36 | 欧阳路(锦华路至东环实验学二期南墙外) | 3150 | 城关街道 | |
37 | 黄山路(廉租房西墙外) | 265 | 城关街道 | |
38 | 创业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 | 40 | 城关街道 | |
39 | 新鑫路中奥双语学校前 | 200 | 城关街道 | |
40 | 道康路与锦华路交叉口南侧 | 100 | 城关街道 | |
41 | 大功河西路(湘江路-黄河路)路西 | 4471 | 锦和街道 | |
42 | 长江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东南角 | 250 | 锦和街道 | |
43 | 大功河西路西侧香悦四季城向南 | 740 | 锦和街道 | |
44 | 珠江路与滑兴路交叉口往西路北 | 100 | 锦和街道 | |
45 | 珠江路与滑兴路交叉口往西路南 | 80 | 锦和街道 | |
46 | 珠江路与滑台路交叉口往东路南 | 356 | 锦和街道 | |
47 | 珠江路与滑台路交叉口往东寺东西头垃圾点 | 80 | 锦和街道 | |
48 | 珠江路与滑台路交叉口往东路北 | 353 | 锦和街道 | |
49 | 滑兴路与湘江路交叉口往北路西 | 90 | 锦和街道 | |
50 | 黄河路与政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 53 | 锦和街道 | |
51 | 漓江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往东路北到龙栖湾 | 200 | 锦和街道 | |
52 | 漓江路与白马路交叉口往南路东 | 172 | 锦和街道 | |
53 | 长江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东北角 | 830 | 锦和街道 | |
54 | 长江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东南角 | 265 | 锦和街道 | |
55 | 长江路与广福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转政机动车维修中心门前) | 360 | 锦和街道 | |
56 | 长江路与白马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 (勇威保安公司) | 555.5 | 锦和街道 | |
57 | 长江路与大功河交叉口东南角(老气象局) | 882.5 | 锦和街道 | |
58 | 湘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华润燃气西墙外 | 1988 | 锦和街道 | |
59 | 珠江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北角 | 72 | 锦和街道 | |
60 | 大功河上海城东墙外 | 1320 | 锦和街道 | |
61 | 中科路(西班牙小镇至文革河) | 2200 | 锦和街道 | |
62 | 英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西路两侧 | 1584 | 小铺乡 | |
63 | 新鑫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角 | 320 | 小铺乡 | |
64 | 解放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 1350 | 小铺乡 | |
65 | 湘江路与大功河交叉口西南角 | 4000 | 小铺乡 | |
合计 | 54030 |
附件5
2021年滑县建成区内单位、小区及背街小巷绿化工作安排表
单位名称:(盖章)
总占地面积(㎡) | 位置 | ||||
绿地新增面积(㎡) | 绿化后绿地总面积(㎡) | ||||
游憩休闲新增绿地面积(㎡) | 立体绿化新增面积(㎡) | ||||
乔木新增数量(株) | 花灌木新增数量(株、丛) | ||||
乔木新增品种 | 花灌木木新增品种 | ||||
草坪、地被新增面积(㎡) | 乔灌木新增覆盖面积(㎡) | ||||
新增园林小品(组、座) | 盆花新增数量(盆) | ||||
地面铺装环保型材料新增面积(㎡) | |||||
新增林荫停车场面积(㎡) | |||||
林荫路新增长度(m) | |||||
新增应急防灾避险公共绿地及活动场所面积(㎡) | |||||
宅间新增绿地宽度(m) | |||||
建设资金(元) | |||||
时间节点(整地、种植、养护及竣工等时间安排) | |||||
联系人/电话 | |||||
3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档(hxyllhglc@163.com
注:2021年4月10日15:
)
附件6
滑县建成区单位、小区、公园及防护绿地等附属绿地调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类别(单位、小区、公园或防护绿地) | 名称、电话及位置 | a 占地 面积 (㎡) | b 绿地 面积 (㎡) | c 绿地率 (%) | d 绿化覆盖 面积 (㎡) | e 绿化 覆盖率 (%) | 立体绿化 | 备注 | ||
f 垂直绿化 面积(㎡) | g 屋顶绿化 面积(㎡) | h 架空绿化 覆盖面积(㎡) | ||||||||
3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统计表报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档(hxyllhglc@163.com
注:1.单位、小区附属绿地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工业、物流仓储、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等用地的附属绿地,(c=b/a,e=d/a,g计入b和d,f不计入b和d,h计入d)。2.单位生产办公区与居住生活区在同一院落的统一计入单位附属绿地。3.公园绿地是指具有公园性质的绿地。此表公园含游园、广场等。防护绿地是县城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包括县城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组团间隔离带等。4.附属绿地如实填写,没有绿地的,b、d按零填写。5.请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于2021年5月10日15:
)。
调查机构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7
滑县建成区背街小巷、空闲地、河道附属绿地调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类别 (背街小巷/空闲地/河道) | 背街小巷、河道名称及起止点 (或空闲地位置) | 背街小巷、空闲地、河道面积 | 现有绿化情况 | 备注 | ||||
长(m) | 宽(m) | 绿地 长度(m) | 绿地 宽度(m) | 绿地面积(㎡) | 行道树(棵) | |||
注:1.统计建成区内所含背街小巷、空闲地及河道;2.城区内道路宽度10米以下的归为背街小巷;3.行道树不计入绿地面积内;4.空闲地标明位置、面积及目前绿化情况;5.道口镇、城关、锦和街道及小铺乡、水利局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村庄小街巷、小片空闲地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现状统计汇总;于2021年5月10日15:30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统计表报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档(hxyllhglc@163.com)。
调查机构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8
滑县2021年国家级园林县城重点普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普查内容 | 需提交资料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近三年来重大生态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 落实情况 |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指示精神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 | 2021年5月底 | |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挖湖”“堆山”批示精神以及国家部委关于城市生态建设“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过度亮化”自查自纠的相关材料及落实情况 |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5月底 | |||
2 | 近三年来城市生态建设情况 | 城市园林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 财政局、住建局 | 2021年5月底 | |
城市公园、立体绿化、海型绿地、滨河绿地等重要生态项目建设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国有滑县林场、锦和街道、城关街道、道口镇街道、城投 | 2021年5月底 | |||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5月底 | |||
3 | 城市公园绿地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情况 | 近三年来城市公园绿地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住建局、水利局、国有滑县林场、锦和街道、城关街道、道口镇街道、城投 | 2021年5月底 | |
4 | 贯彻落实森林河南建设规划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落实情况 | 贯彻落实森林河南建设规划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材料及落实情况 | 林业总站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数字园林监督和信息管理系统目标任务完成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智慧城市调度中心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城市游园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住建局、锦和街道、城关街道、道口镇街道、城投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城市绿线划定目标任务完成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自然资源局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城市绿道建设等目标任务完成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住建局、锦和街道、城关街道、道口镇街道、城投 | 2021年5月底 | |||
5 |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 管理情况 | 近三年来城市绿地养护资金投入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财政局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管理制度和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住建局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绿地养护管理状况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住建局 | 2021年5月底 | |||
6 | 增项 | 近三年来立体绿化相关工作开展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县直部门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智慧园林相关工作开展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智慧城市调度中心 | 2021年5月底 | |||
近三年来黑臭水体生态治理工作开展的相关材料及情况说明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5月底 |
附件9
2021年度国家园林县城普查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要求 | 考核方式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需提交资料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园林县城普查项目共分六大类47项。其中否决项(6项)、基础项(39项)、综合否决项(1项)。 一、否决项(6项)其中:综合管理2项、绿地建设2项、市政设施2项 (一)综合管理(2项) | ||||||||
1 | 《绿地系统规划》 编制实施 | ①《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制(修)订工作; ②《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 ③《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 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为主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滑县人民政府批复; 2.滑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 3.滑县县城绿地系统基础资料汇编; 4.滑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图册; 5.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6.落实规划执行情况说明。 | 2021年5月底 | ①为否决项 |
2 | 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 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为主 | 自然资源局 | 住建局 | 1.县城绿线管理办法; 2.县城绿线管理情况说明; 3.在两种不同媒体公布绿线的划定范围(网站、文件、报纸、规划展示馆); 4.已划定绿线要设定公示牌及界碑。 | 1.2021年6月底完成公示牌及界碑制作及安装标准; 2.7月底完成重点公园及公园绿地公示牌及界碑安装; 3.2021年6月底完成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等工作。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小铺乡 | ||||||||
(二)绿地建设(2项) | ||||||||
3 | 建成区绿地率(%) | ≥33%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绿地面积统计台账。 2.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资料。 | 2021年5月底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4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9.00㎡/人 |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建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三)市政设施(2项) | ||||||||
5 | 污水处理 | ①污水处理率≥85%; | 以资料审核和实际抽查为主 | 住建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1.关于建成区范围污水处理的情况说明; 2.环境质量公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台账; 3.污水处理运行监管资料; 4.污水处理运行相关文件;5.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总平面图; 6.滑县环境监测站2018-2020年检测报告。 | 2021年5月底 | ①为否决项;②③为加分项 |
②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 | ||||||||
③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 | ||||||||
6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以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 | 城管局 | 住建局 | ⒈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说明; ⒉上报住建厅和国家监测统计数据,最终以县城建设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⒊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处理厂管理情况、按月垃圾处理统计台账等资料。 | 2021年5月底 | |
二、基础项(40项)。其中:综合管理6项、绿地建设9项、建设管控10项、生态环境6项、市政设施6项、节能减排3项。 (一)综合管理(6项) |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 以资料审核为主 | 住建局 | 编办 | 1.提供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情况说明; 2.县政府关于成立园林管理机构的文件; 3.县政府关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 4.县城园林绿化占地移树等行政许可事项汇总表; 5.绿化执法卷宗; 6.园林处系统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花名册。 7.专业干部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 | 2021年5月底 | |
城管局 | ||||||||
2 | 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县城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 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为主 | 财政局 | 住建局 | 1.提供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汇总表; 3.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资金:①2018-2020年县城园林绿化投入资金汇总表;②2018-2020年资金拨付凭证;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资金审计报告; 4.县城园林绿化维护资金:①财政部门关于批复2018-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②与绿地面积相对的养护资金统计表、2018-2020年养护资金拨付凭证; 5.滑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相关文件。 | 2021年5月底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3 | 县城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 | 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为主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相关论文、资料。 | 2021年5月底 | |
林业总站 | ||||||||
4 | 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县城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县城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 以资料审核为主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提供滑县县城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2.绿地综合管理制度:①县城绿线管理制度、“绿色图章”制度;②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及县城执行的相关资料;③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④园林绿化公示制度及县城执行的相关资料;⑤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及县城执行的相关资料;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制度及采取的相关方案、措施;⑦滑县全民义务植树条例;⑧县城湿地资源保护制度;⑨立体绿化推广办法等。 | 2021年5月底 | |
林业总站 | ||||||||
5 | 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已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为主 | 智慧城市调度中心 | 住建局 | 1.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情况说明; 2.滑县城管数字化管理信息相关资料、实施方案; 3.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安全管理协议; 4.政务大厅网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县城园林绿化信息化监管体系;投诉举报信息。(如:数字化城管、12345平台等) | 2021年5月底 | |
公安局 | ||||||||
6 | 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85% | 以现场调查为主 | 统计局 | 按照不少于县城常住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对县城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进行公众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 2021年5月底 | ||
(二)绿地建设(9项) | ||||||||
7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8%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住建局 | 2018-2020年县城各类绿地绿化覆盖面积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8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①≥80%; ②1000-2000㎡(含)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③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 ④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以遥感测评为准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情况说明; 2.现状公园绿地分布图、县城居住用地分布图。 | 2021年5月底 | |
9 | 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个) | ≥1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检查为主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县城公园绿地基本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县城综合公园绿地统计台账及主要综合公园简介。 | 2021年5月底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国有林场 | ||||||||
10 | 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 ≥95% | 以遥感测评为准 | 房产中心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情况说明; 2.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情况说明; 3.2018-2020年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的分布图及统计表; 4.2018-2020年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一览表。 | 2021年5月底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11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2018-2020年县城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建设情况; 2.居住区(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统计台账。 | 2021年5月底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12 | 道路绿化普及率(%) | ≥95%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住建局 | 1.县城道路绿地普及率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建成区道路及绿化情况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13 | 县城道路绿地达标率(%) | ≥80%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住建局 | 城投 | 1.县城道路绿化达标率情况说明; 2.建成区达标道路及其绿化情况统计表。 3.2018—2020年道路绿地建设资料。 | 2021年5月底 | |
文投 | ||||||||
14 | 县城防护绿地实施率(%) | ≥80%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林业总站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防护绿地实施情况说明(位置及范围图); 2.2018-2020年防护绿地统计表(规划与现状对比); 3.2018-2020年防护绿地建设资料(用地、规划、竣工图、养护)。 | 2021年5月底 | |
15 | 河道绿化普及率(%) | ≥85% | 考核范围为县城建成区 | 水利局 | 住建局 | 1.县城河道绿地普及率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建成区河道及绿化情况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三)建设管控(10项) | ||||||||
16 | 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 | ①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 ②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 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 | 现场考查评估打分 | 自然资源局 | 住建局 | 1.保障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的法规制度; 2.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的情况说明; 3.期限两年以上公园建设方案和执行情况; 4.相关部门对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表及情况说明。 | 2021年5月底 | |
17 | 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 | ①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 ②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 2.相关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说明; 3.2018—2020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的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证明。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城投 | ||||||||
18 | 公园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免费开放率100%; 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③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公园免费开放相关文件或说明; 2.滑县免费公园相关情况 3.公园规范化管理情况说明; 4.公园管理的法规制度; 5.期限两年以上公园建设方案和执行情况; 6.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管理情况。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城投 | ||||||||
19 |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 | ①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县城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 ②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应急管理局 | 自然资源局 | 1.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说明; 2.县城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规划; 3.县城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场所统计表; 4.公园绿地应急避险设施照片。 | 2021年5月底 | 加分项 |
住建局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20 | 绿道建设管理 | ①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②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交通局 | 1.2018-2020年绿道建设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设施等管理维护情况及相关台账。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城投 | ||||||||
文投 | ||||||||
21 |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林业总站 | 1.古树名木保护说明; 2.古树名木调查登记表; 3.每株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档案; 4.实景照片; 5.管理及制度文件等。 | 2021年5月底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22 |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节约型公园、绿地等园林绿化建设情况说明; 2.滑县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 3.2018-2020年节约型绿地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城投 | ||||||||
23 | 立体绿化推广 | 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良好。 | 以实地检查为主 | 住建局 | 道口镇街道 | 1.立体绿化推广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立体绿化统计台账; 3.鼓励性措施等相关文件; 4.立体绿化位置分布图。 | 2021年5月底 | 加分项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24 | 历史风貌保护 | ①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 ②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③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 ④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 | 以实地检查为主 | 文广体旅局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历史风貌保护情况说明; 2.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如有,需提供); 4.相关保护管理文件; 5.2018-2020年具体管理方面的资料(环境整治、维修申请、资金保障、方案审批、验收记录、照片等)。 | 2021年5月底 | 考核范围为县城规划区 |
运河遗产 管理处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25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 ②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文广体旅局 | 编办 | 1.县政府关于成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文件; 2.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情况说明; 3.风景保护区规划的批复; 4.2018-2020年相关保护管理资料(含管理资料、资金保证等相关资料)。 | 2021年5月底 | 考核范围为县城规划区 |
自然资源局 | ||||||||
运河遗产 管理处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四)生态环境(6项) | ||||||||
26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①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 ③自然山体保护完好,无违法违规开山采石、取土以及随意推山取平等现象; ④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⑤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空间保护情况说明; 2.提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和总体方案; 3.提供山、水、土地等修复规划; 4.县城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 5.2018-2020年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统计表; 6.防护绿地建设情况说明; 7.2018-2020年防护绿地建设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考核范围为县城规划区 |
水利局 | ||||||||
林业总站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27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 ③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 以资料核查为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住建局 | 1.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说明; 2.《绿地系统规划》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 3.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与发展规划及相关资料; 4.生物物种资源调查报告; | 2021年5月底 | 加分项 |
林业总站 | ||||||||
28 | 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 | ①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 ②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 ③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 | 以资料核查为主 | 林业总站 | 住建局 | 1.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情况说明; 2.相关试验及牙就成果; 3.乡土、适生植物资源调查报告; 4.本地木本植物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
29 | 县城湿地资源保护 | ①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③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水利局 | 自然资源局 | 1.湿地资源保护情况说明; 2.湿地资源调查报告; 3.政府关于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的批复或报告; 4.湿地保护与恢复规划; 5.县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相关文件;湿地资源保护资料(含资金落实、动植物保护、湿地公园建设等)。 | 2021年5月底 | 加分项;考核范围为县城规划区 |
国有林场 | ||||||||
县生态环境 分局 | ||||||||
30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292天 | 以资料核查为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1.空气污染指数说明; 2.2018—2020年县城环境质量公报(空气质量); 3.相关空气质量保护情况、证明、台账。 | 2021年5月底 | ||
31 |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 ≥60% | 以资料核查为主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2018-2020年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五)市政设施(6项) | ||||||||
32 | 县容县貌 | ①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 ②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 ③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 ④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城管局 | 公安局 | ⒈县容县貌情况说明; ⒉县城相关市容市貌管理法规和日常管理情况(含环境卫生、商业店铺及交通与停车管理); 3.公厕设置及管理情况。 | 2021年5月底 | |
33 | 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95%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1.管网水检验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上报住建厅和国家的监测统计数据; 3.2018-2020年建成区水质管理等情况和管网水水质监测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34 | 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 | ≥90%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1.公共供水用水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建成区供水运行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35 | 道路完好率(%) | ≥95%;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1.县城道路建设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县城道路统计台账; 3.2018-2020年县城道路完好率汇总表。 | 2021年5月底 | ||
36 |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 ①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城管局 | 住建局 | 1.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说明; 2.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3.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存放管理制度及统计表。 | 2021年5月底 | |
37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 | 以实地抽查和资料审核为主 | 城管局 | 住建局 | 1.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说明; 2.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情况一览表; 3.道路无障碍设施情况一览表; 4.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情况一览表; 5.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资料及相关照片。 | 2021年5月底 | |
水利局 | ||||||||
国有林场 | ||||||||
城投 | ||||||||
(六)节能减排(3项) | ||||||||
38 |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30%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为主 | 住建局 | 1.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情况说明; 2.2018-2020年收费比例统计表; 3.相关管理文件含批准计量收费文件; 4.2018-2020年集中供热住宅建筑面积统计表; 5.2018-2020年实施供热收费住宅建筑面积年报表及缴费(收费)凭证; 6.住宅供热计量等相关资料; 7.典型案例一个。 | 2021年5月底 | ||
39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3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40%,夏热冬冷地区≥35%,夏热冬暖地区≥30%;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 以现场抽查和资料审核为主 | 住建局 | 自然资源局 | 1.县城绿色建筑、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展情况说明; 2.近2年每年新建建筑总面积及其中绿色建筑面积统计台账; 3.近两年县城建成区建筑总面积及节能建筑面积台账; 4.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和文件。 | 2021年5月底 | |
40 | 林荫路推广率(%) | ≥60% | 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 住建局 | 水利局 | 1.林荫路推广率指标说明; 2.提供宽于12m的道路及总长度,同级别道路自行车道和人行道绿化覆盖面积大于90%以上道路长度统计台账; 3.林荫路图片; 4.建设资料。 | 2021年5月底 | |
国有林场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三、综合否决项(1项) | ||||||||
1 | ①县城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上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 | 住建局 |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城管局 | ||||||||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 自然资源局 | |||||||
运河遗产管理处 | ||||||||
道口镇街道 | ||||||||
城关街道 | ||||||||
锦和街道 | ||||||||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 住建局 | |||||||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文广体旅局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