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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机关政府信息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予以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滑县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到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滑县政府网站网址:www.hnhx.gov.cn。另外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方式,并根据需要在公共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与公安机关实施治安、行政管理有关的政府规章和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20日内在“滑县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机构地址:滑县滑州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72-8134851,邮编4564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准确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含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内容做好记录。本机关公开电话、值班电话不受理电话申请,但需告知申请人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2)网上申请。申请人填写后发送至本机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建议并电话告知。

      (3)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456400)。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4)传真申请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传真至0372-8134822。通过信函方式和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以收信、收到传真之日为受理日,但申请事项不明的除外。

      (三)申请受理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属于《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8)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9)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受理。需延期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国家物价局与财政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监察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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