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政府部门 >> 民政局 >> 信息公开指南
滑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滑县政府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具体地址:中州大道东段)、县档案馆(具体地址:创业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或县图书馆(具体地址:解放路中段)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滑县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中州大道东段)或是到县档案馆查阅(办公地址:创业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滑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nhx.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372—8112109。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法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滑县民政局:办公地址:中州大道东段;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372—8112109;传真号码:0372—8709115;电子邮件:mzjhjwok@126.com;通信地址:滑县民政局;邮政编码:4564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滑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8 19: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