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政府部门 >> 文广体旅局 >> 机构职能、设置

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信息机构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 2023-10-09 作者 来源: 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一、办公地址:解放中路县政府院东三楼

  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责人:李哲学

  联系方式:0372-8119216

  二、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工作、广播电视工作、体育工作、旅游工作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全县相关事业、产业发展,拟定相关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创新和改革。

  (二)指导全县重点公共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文物设施建设,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村文化中心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办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五)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七)负责全县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全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开展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组织和监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外旅游市场。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业管理。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对全县导游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导游活动。

  (九)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县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旅游市场经营、文物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项目,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推动全县对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体育、旅游领域交流,负责全县对外的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重大宣传、体育赛事、旅游推介等活动。

  (十四)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文物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五)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目标及党的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滑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督查、机关后勤管理、机关创建、招商引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党群、统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拟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协调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拟订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协调全局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系统调研成果的交流、评审,以及调研成果展示与转化工作。负责局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全局性重要报告、请示、综合性汇报等材料的起草;承担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把关;组织开展科研工作成果推广;负责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政管理门户网站、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装备技术提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制定财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统计和内审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二)公共服务股(体育办公室)。拟订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协调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智慧广电”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开展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相关扶贫工作。

  (三)艺术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统筹本系统的文化艺术演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四)文化遗产保护股。负责全县文物资源保护和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和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的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以及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拟定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体育、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推进对外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产业交流与合作;协调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重大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实施。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推进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研究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外旅游市场;组织和监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市场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拟订全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文物市场发展规划、综合执法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体育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对上网服务营业机构、文物经营机构、旅游业务旅行社、广播电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广播电视节目等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的宣传、播出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督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负责文化行业经营机构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开办武术学校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国际、国内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机构的审核,负责旅游安全的监管工作,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对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证照申报、审核。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联系方式: 0372-8669629网站声明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   建议使用 1366x768 分辨率 IE 9.0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河南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08 1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