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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null-0300-2020-00005
  • 发文机关: 滑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3-05 10:51:55
  • 标  题: 滑政〔2020〕5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滑政〔2020〕5号
    发布时间: 2020-03-05

滑政〔2020〕5号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滑县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滑县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5日

滑县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继续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四个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坚持导向不偏、政策不变、重心不移、力度不减,以省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衔接试点县为契机,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模式,先行先试,在着重解决剩余未脱贫人口脱贫的基础上,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为下一步脱贫致富奔小康积蓄力量,为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利用一年的时间,巩固脱贫成果、积蓄发展内力,提升发展水平,实施更多的精准扶贫项目,提高贫困人口整体生活水平、增强脱贫人口致富能力、强化临界群体扶持措施,让社会各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坚持权责匹配,落实分级负责。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收官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农〔2017〕65号)有关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牵头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协调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标准、原材料质量要求、项目建设时间安排、项目资金监管办法、项目建成后移交、监管、维护等相关要求,将组织指导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把好政策关,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需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配合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全力配合好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实施建设、验收等各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效益发挥;项目实施单位对规划项目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遵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和竣工决算,并按规定及时提供报账资料,坚决杜绝虚报、套取、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审计部门应对重点扶贫项目实行跟踪审计。

(三)坚持扶防并重,做好动态监测。针对致贫和返贫风险较高的临界群体和边缘户,加大持续扶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效,解决边脱贫边返贫、边扶贫边致贫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引导、更新观念,自力更生,破除等靠要等依赖思想;加大投入,变输血为造血,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好动态监测,实施动态管理,针对新致贫和返贫的贫困户及时落实帮扶措施,针对因大病、因灾等特殊困难户及时实施临时救助。

(四)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精准使用。针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统筹兼顾,重视贫困人口较多、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发展,实现稳定脱贫、快步小康。充分发挥规划适度超前的引领作用,使脱贫攻坚规划融入到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之中,保持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一致性,实现集约化建设,避免重复和浪费。根据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相关要求,于年中对脱贫攻坚规划进行调整,确保规划的精准性。

(五)坚持项目统一性,严把变更关口。维护资金项目严肃性和统一性,财政资金项目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再变更。如遇实施条件变化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确需变更的,应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变更批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报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测、监管,对是否需要变更进行审核把关,对变更后的实施要求进行指导,确保变更符合实际、程序合规。对未经审批私自变更的,一律取消实施资格,并视情节进行严肃追责。

三、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以项目建设为着力点,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建立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1.通过强力推进2020年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完成剩余贫困人口4658人的脱贫任务。

2.夯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基础,狠抓项目建设,提升整体经济发展水平。

3.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工作力度,为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致富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4.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5.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脱贫致富奔小康滑县模式,逐步建立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快步小康的长效机制。

四、规划项目

2020年滑县脱贫攻坚规划投入统筹整合资金20130.35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2类、298个项目。

(一)基础设施

通过实施交通扶贫、危房改造等项目,进一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交通扶贫方面,以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为目标,继续实施交通扶贫工程,使农村公路网络更加完善,县域交通运输发展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雨水排水方面,结合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道路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农村雨水管网铺设方式,合理建设雨水排放沟渠,解决村内雨水排放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生活废水排水方面,通过建立农村废水排出系统,解决居民生活废水排出问题,改善村内水污染和环境卫生现状,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推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住房安全方面,继续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状况的排查工作,及时对疑似危房进行技术鉴定,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和资金补助标准,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立即进行改造。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滑县2020年道路硬化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7767.21万元,在八里营镇五县村、白道口镇后赵湖村等21个乡镇151个行政村,新修乡村道路,通过项目实施,达到村内新修道路路面平整,强度达标,方便74219户农户出行。(业务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白道口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大寨乡人民政府、桑村乡人民政府、老爷庙乡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半坡店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

2.滑县2020年以工代赈项目。利用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21万元,在小铺乡、枣村乡、瓦岗寨乡共3个乡镇,新修乡村道路,通过项目实施,达到村内新修道路路面平整,强度达标,方便2256户农户出行。(业务主管部门:县发改委;配合部门:县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小铺乡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

3.滑县2020年路沿石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64.61万元,在王庄镇龙村、焦虎镇邓庄村等15个行政村铺设路沿石,通过实施该项目,惠及6855户农户出行,改善该村人居环境,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牛屯镇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大寨乡人民政府、桑村乡人民政府、老爷庙乡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半坡店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

4.滑县2020年雨水排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42.88万元,在王庄镇龙村、焦虎镇邓庄村、大寨乡小田村等8个行政村,铺设U型排水槽,解决村内积水问题,方便群众出行,改善人居环境,项目惠及4981户农户。(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白道口镇人民政府、大寨乡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

5.滑县2020年标准化公厕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14.5万元,为王庄镇龙村、四间房镇西呼村、焦虎镇邓庄村等13个行政村,在村室、文化广场、学校附近等人流量大的区域,每村新建标准化公厕1座。建设标准为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男女厕位比例适当,功能齐全。项目建成后改善村庄形象,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惠及6004户农户。(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王庄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赵营镇人民政府、大寨乡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桑村乡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老爷庙乡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

6.滑县2020年农村生活废水排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740.02万元,在枣村乡汤营村、白道口镇崔郭庄村等11个行政村,根据主街道、胡同等不同地段的农户居住密集程度,以既保证生活废水排出,又能节约成本为原则,选择管径为100—400cm的双壁波纹管进行铺设,按照生活废水排放量,安装合理的大三格废水处理设施。通过农村生活废水排水项目建设,解决居民生活废水排出问题,改善村内水污染和环境卫生现状,提升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项目建成后推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枣村乡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

7.滑县2020年危房改造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54万元,为唯一住房是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约100户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建成后贫困人口300余人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业务主管部门:县住建局;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产业扶持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围绕贫困人口自主发展产业增收,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作用,为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通过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小额贷款贴息、产业化贴息等项目,助力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三是支持贫困家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口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四是对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1.滑县2020年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0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实行贴息,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业务主管部门: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县扶贫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滑县2020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50万元,实施贷款贴息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小额贷款提供贴息。(业务主管部门: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滑县2020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660万元,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4400人次进行资助,帮助贫困学生掌握技能、促进就业,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业务主管部门: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滑县2020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8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对象约400人进行补助。(业务主管部门: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滑县2020年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9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就业意向的劳动力约900人进行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引导贫困劳动力通过自身技能实现脱贫。(业务主管部门: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滑县2020年牧原生猪养殖产业带贫项目。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4200万元,为42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1万元作为产业扶持资金加入滑县带贫农牧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用于猪舍及附属设施建设,建成后合作社租赁给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牧原连续5年每年按照合作社实际投资额的8%支付租金,合作社按年度向贫困户分配收益,支持扶贫产业的发展,建立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渠道,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7.滑县2020年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认真履行服务、监管责任,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584.46万元,对59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扩建)不违背土地政策的冷藏库、贮藏窖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定额扶持,对不违背环保、土地等政策要求新建(扩建)的农产品加工厂房和新购置生产设备给予投资额50%的扶持,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归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地)所有。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的8%作为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地)村集体经济收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具备资金扶持资格进行把关认定。(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项目实施单位:锦和街道办事处、大寨乡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枣村乡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八里营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牛屯镇人民政府)

8.滑县2020年农产品初加工奖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行业部门相关政策,认真履行服务、监管责任,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395.57万元,对1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扩建)不违背土地政策的冷藏库、贮藏窖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定额扶持,扶持资金形成资产归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地)所有。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的8%作为项目所在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地)村集体经济收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具备资金扶持资格进行把关认定。(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项目实施单位:八里营镇人民政府、小铺乡人民政府、留固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老店镇人民政府、上官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

9.滑县2020年扶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6.5万元,对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2020年申报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定)的,达到带贫效果的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给予产业扶持,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进程。(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焦虎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

10.滑县2020年整村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40万元,对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集中连片流转本村土地5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效果较好的上官镇陶家村、万古镇杜庄村等4个村,每村给予最高10万元的产业扶持。(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上官镇人民政府、慈周寨镇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

11.滑县2020年瓜菜种植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8.87万元,对6个乡镇从事瓜菜种植的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给予每亩一次性扶持资金200元,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赵营镇人民政府、半坡店镇人民政府、瓦岗寨乡人民政府、四间房镇人民政府、万古镇人民政府、王庄镇人民政府)

12.滑县2020年农牧一体化循环农业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20万元,鼓励在滑县投资建设的大型规模养殖场区周边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创建农业结构调整示范方,对符合条件并起到带贫效果的万古镇一家合作社给予产业扶持,促进我县农牧一体化循环发展进程。受扶持对象连续5年每年拿出扶持资金的8%,作为收益用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满意度。(业务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万古镇人民政府)

13.滑县2020年产业设施配套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利用县统筹整合资金180.73万元,建设慈周寨镇小堽村千亩蔬菜示范方设施配套项目、白道口镇白马坡粮食生产核心区设施配套项目及高平镇雷庄村设施农业配套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产业设施配套水平,为生产销售农产品提供便利条件,方便955户农户出行。(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实施单位:慈周寨镇人民政府、白道口镇人民政府、高平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继续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定期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做到组织有领导、时间有安排、决策有部署、项目有进展、帮扶见成效。二是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决策部署、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的作用,层层签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书。

(二)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一是根据滑县脱贫攻坚需要,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主导及杠杆作用,积极调整本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收官战要求相匹配。二保证政策持续性。按照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保持扶贫资金政策持续稳定,立足脱贫增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三)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一是进一步健全牵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联动机制,理顺项目建设各项程序、环节,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脱贫攻坚督导组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季节性、时效性,按照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2020年脱贫攻坚收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精准解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挖掘、总结、推广精准脱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报道各乡镇、各部门精准扶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共奔小康的浓厚舆论氛围,为全县稳定脱贫创造社会舆论氛围以及机制保障。

附件:滑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明细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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