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环境保护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安阳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与行政规章;组织草拟全县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县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县城机动车污染防治;负责全县核辐射和电子辐射防治工作;执行国家颁布(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我县境内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省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七)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
    (八)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负责全县环境保护产业管理和产品监督、认证;开展环境科技情报信息交流。、
    (九)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处理涉及辖区外环境污染纠纷,综合协调辖区内地域间环境污染纠纷;对县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同级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处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
    (十一)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县环境保护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信访股)
    协助局长组织协调机关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管理机关的机要、信息、文秘、档案工作;负责局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上级交办及局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后勤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机关爱国卫生建设;负责文件的收发、批办、整理和局发文件、材料等的文字审查、文印工作;负责局印章、保管和使用;负责全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负责局党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经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编制和修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环保资金计划的具体落实及局属单位各项的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基层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搞好预决算的审查工作,按时完成各种会计报表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组织实施环境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应诉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信访的调查与处理;组织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信访、建设与议案、提案办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县人大、政协环保视察的具体工作;负责县环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以及证件、标志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组织制定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验收及违法项目查处工作;负责指导重大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统计与环境信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经济技术政策、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组织制订全县的环保经济技术政策、环境保护科技发展、产业发展和环境监测发展规划;负责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交流、推广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示范工程;组织编写各类环境快报;组织编写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产品、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的质量监督、项目的确定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和农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电磁辐射核辐射防治工作。
    三、编制和领导职数
    滑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
    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核定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核定1名。
    四、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任清剑     副局长:杜学新    王兰勤    高国富    纪检组长:郭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