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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承办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全县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五)协助各级人民政府,督促、检查有关组织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我县“双基”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七)管理、指导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开展教育系统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九)负责全县教育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县管干部的考察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通话培训及测试;负责管理、协调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及教育人才的交流;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工作。
(十)指导、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一)组织普通高招、成人高招、中等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抓好集资办学,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工作,抓好勤工俭学和校办企业工作,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统计工作。
(十四)协调、指导学校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和群团工作,做好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育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十六)负责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八)代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教育体育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掌握全县教育系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工作动态,及时向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决策服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种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起草和上报全县教育工作重要文件和综合性工作文件、材料、信息等;督促、查办和协调各股室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安排服务领导的有关活动,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筹办局长办公会议及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电、信息、综合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主管机关和二级机构及局属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民政治学习;负责教育系统工、青、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社会治综合治理;做好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工资、职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不含一中、进修学校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的考察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全县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业务考核;负责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负责教育系统普通话培训及测试;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公职人员(不含一中、进修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的档案管理、材料归档;负责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及全县教育人才的交流工作;负责本系统有关人事、工资等问题的信息和情况;负责本系统人员的职称晋升、工资调整,承办人事、工资问题的来信来访;协助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系统党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计财股
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及管理;监测、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结合地方财政,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主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汇总、经费申请与拨付、文件转呈、财经政策的贯彻落实;宣传、发动、指导全县集资办学、捐资助学,监督集资款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和治理教育教学收费情况;管理审计、综合评价教育系统各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与管理;负责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教育股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及管理;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资格的确认和证件的发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教学计划、设置课程、使用教材;对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分类指导;负责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干部、职工、农民实施德育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和人口理论教育;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组织和指导社会、部门联合办学或单独办学,使干部、职工和回乡知青接受岗前教育、岗前培训和劳动培训;规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与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五)师资培训股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工作。制定全县教师、校长进修培训规划;组织中小学校长接受岗位培训;组织指导学历不达标或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业务培训,选派动员教师接受继续教育,造就中小学教育专家;对中师毕业生实行岗前培训;安排、组织全县教师基本功训练活动。
(六)体育卫生股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长远、学年的体育卫生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县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落实有关体育、卫生锻炼标准;协调和组织各种社会体育活动,负责老年体育协会和各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七)监察信访室
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检查纪检监察对象贯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按照权限对违反党政纪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事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对本系统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受理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及群众涉及教育方面的信访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所辖单位的信访工作、信访案件的承办情况及突发信访事件和集体上访;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贯彻执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情况,处理、纠正乱收费行为,按照权限,对乱收费人员给予必要的处分。
(八)老干部股
全面贯彻执行有关老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两个待遇,妥善解决老干部的问题;搞好“人才二次开发”,发挥离退休人员的积极作用;检查、督促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搞好对老龄人的优质服务;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努力提高青年少年的自身素质。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滑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老干部服务人员核定编制3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核定4名。
五、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李红旗 副局长:邱金玺 王进奇 刘连哲 李长军 纪检组长:刘利香 工会主席督导团办主任:李峰 招生办主任: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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