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林业局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有关政策、决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和林业育苗工作。
    (三)组织、指导对全县森林资源(含用材料、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审核;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
    (四)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林业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值物资源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承揽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值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批准的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搞好本辖区内的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濒危特种进出口和国家、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项目库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指导林业基本建设;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七)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种苗的培育。
    (八)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外事、外经和外贸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值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九)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桨造纸、园林花卉、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木本药材、花卉等林业产业。
    (十)推广、应用林业高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林果优良新品种。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林业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搞好上呈下达和机关内部与外部的协调工作;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完成有关报告、文件、总结等文字起草工作;搞好有关数据的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对外搞好宣传报道工作;搞好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文件工作;落实基本国策、努力搞好本系统的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抓好老干部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搞好车辆管理工作;搞好有关公事活动的安排与接待工作。
    (二)人事股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学习,协助领导搞好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搞好本系统的人事调配工作;切实抓好职称评聘、工资调整与晋升工作;搞好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工资发放工作;努力抓好工会工作;圆满完成人事、财务等各类报表。
    (三)造林与园林股
    搞好全县林业规划,指导全县造林工作;积极引进和培育林果优良新品种;深入乡村林业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林业生产、掌握林业生产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强化果林综合技术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搞好全县园林、花卉、苗木的规划、设计与管理;造林档案管理。
    (四)林政股
    宣传林业政策与法规;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犯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搞好木、竹市场管理;按照有关程序,做好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林权证、野生动物有关证件及其它证件的签发工作;搞好森林防火。
    (五)林业资源监测股
    做好林业资源清查、调查;搞好林业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林业造林核查;搞好本地林木病虫情调查和预测预报;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搞好林木种子、苗木、果品以及木竹产品的调运检疫及产地检疫。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滑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核定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核定2名。
    四、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刘洁    副局长:胡东君    耿合法    尚红光(纪检组长)   靳亮    高国富    纪检组长:尚红光    总工:卢建民    林场场长:王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