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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本县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调全县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
(四)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
(七)依法加强对县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推动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九)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滑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核定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核定1名。
三
、领导班子成员
局长:蒋宗良 副局长:董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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