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我县召开责任督学聘任暨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会议,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县将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据了解,此次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在全县设立督学责任区,实现对学校督导全覆盖。从2014年1月1日起,各责任督学将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对责任范围内学校的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风等情况实施经常性督导,要求每月至少1次,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与此同时,我县还聘任136名同志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团责任督学,聘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