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6〕79号)关于项目单位条件及安排的有关要求,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自愿申报的主体进行评审,确定种粮大户胡东建(留固镇西王庄村)、柴红专(留固镇东庄营村)、魏成显(焦虎镇屯集村)为项目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17年4月18日-4月24日
监督电话:0372-8163701
滑县农业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