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4日,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明确责任,对相关单位下达了问题交办单,截至10月17日,交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万古镇道桑路修路,路两边黄土裸露、扬尘、无洒水车。该路段属于新增省道306线滑县境老爷庙至新乡交界段改建工程SG-1合同段。
2.老店镇常屯村光明琉璃瓦制品厂窑被拆除断电,但其他同类厂里的窑没有拆除。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调查,由于现在正值农忙时节,此段路基灰土已做好,为防止农用车辆碾压破坏路基,施工单位设置土堆拦车,未及时覆盖。
2.经调查,该村共有琉璃瓦制品窑厂8家,分别是:常凤格、常新建、白文建、范俊杰、张百然、常建立、王士明、王现山等8家琉璃瓦制品厂。老店镇已于2017年5月份前将上述窑厂进行了依法拆除,并采取了断电措施,使其丧失了继续生产的能力和条件。
但由于个别窑厂部分拆除不十分到位(并未继续生产),造成部分窑主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整改落实情况
1.截至10月17日,县公路局已责成施工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未覆盖的土方进行覆盖、对道路进行洒水,防止扬尘污染,今后,将严格落实施工全过程的“六个百分之百”制度,营造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
2.截至10月17日,老店镇政府再次组织机械、人力、物力,依法对上述个别拆除不十分到位的窑厂进行了彻底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到位。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