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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畜牧局关于印发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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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农村事务科,局属相关科室: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牧计〔2017〕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

滑县畜牧局

2017年11月2日

附件

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促进我县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畜牧局《2017年河南省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调动全县饲养母牛积极性,增加肉牛基础母牛数量,推进母牛适度规模养殖,逐步解决基础母牛存栏数量持续下降、架子牛供给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为增加牛肉市场供应提供基础支撑。争取从2017年7月1日起到2018年6月30日,我县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共增加肉用犊牛612头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

县内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

(二)补助品种

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和开展杂交生产的杂种母牛,不包括牦牛、水牛、奶牛品种。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实行以母牛存栏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即根据核查时的存栏肉牛基础母牛数量确定补助对象,根据核查时登记的基础母牛所产生的新增犊牛数量确定补贴资金数量。基础母牛指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不包括后备母牛。核查登记后新增基础母牛所生产的犊牛和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本项目实施期内新增犊牛补助标准不超过6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基础母牛饲养有关的饲草饲料购买、圈舍、青贮窖、防疫等方面的支出。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安排不超过项目补助资金总额4.8%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政策宣传、建档立卡、新增犊牛打耳缺标记以及犊牛核查所需交通费、差旅费等等方面的支出。

三、实施程序

(一)统计上报。县畜牧局于11月1-11月7日在县政府网站、县畜牧局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布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政策、实施范围、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等。各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进行统计汇总,填写《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由主抓副职签字、盖章后,于11月1日12:00前报县畜牧局医政药政科(电子版和纸质扫描件发送至hnhxxmj@163.com),联系电话5576599。

(二)基础母牛核查。县畜牧局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于11月1日—15日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进行现场登记核查。现场核查时,必须做到“四见”。一是见牛,即逐场逐户逐头调查登记,并留存影像资料,对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和现场核查后又增加的基础母牛,不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见人,即现场核查的母牛数量要经养殖场(户)或合作社负责人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即对母牛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建立纸质档案(养殖场户1份,县畜牧局1份)。四是见榜,即现场核查后,要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合作社)基础母牛存栏数量,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县畜牧局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基础母牛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参加核查的核查组成员对统计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确定补助对象。畜牧局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补助对象,并与补助对象签订母牛扩群增量目标考核任务书(附件4)。母牛扩群增量目标原则上按65%—70%的繁殖成活率计算。确定补助对象后,县畜牧局填写《滑县项目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数据汇总表》(附件2)及《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按时报送至省畜牧局。

(四)新增犊牛核查。项目实施期为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在此期间,补助对象必须认真填写《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记录表》(附件5),如实记录母牛配种、产犊、处理以及出生犊牛基础信息,包括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新增犊牛的养殖场(户、合作社)在犊牛出生3日内要及时报告县畜牧局,核查组每2个月对新增犊牛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留存法人代表与新增犊牛的正面、侧面照片。经核查后的新增犊牛必须在右耳朵上打标记(耳缺),避免重复补贴。2018年7月10日前,由畜牧局将新增犊牛审核汇总结果和项目实施总结一并上报省畜牧局,同时将新增犊牛核查数据抄送县财政局。

补助对象在发生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淘汰、出售、屠宰、死亡等情况时,要及时向县畜牧局上报备案。

(五)拨付补助资金。2018年7月15日前,县畜牧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审核确认的新增犊牛数量,依据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采用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给补助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畜牧局要会同财政局和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强化项目管理。核查组要切实抓好基础母牛登记、繁殖配种、新增犊牛核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切实加强政策宣传,防止养殖场户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上访现象,将好事办好。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畜牧业新技术推广、畜禽良种补贴等相关政策,开展母牛、犊牛饲养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母牛养殖水平。核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畜牧局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5576599),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举报事项,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三)严格资金管理。财政局要会同畜牧局加强资金监管,对虚报、多报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数量,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推动产销衔接。鼓励母牛养殖场户与肉牛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对接,签订产销协议,发展订单生产,逐步建立健全利益均衡分配机制,使养殖场户得实惠,龙头企业有牛源,不断推动我县肉牛产业化集群发展壮大。

附件:1.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申报表

2.滑县项目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数据汇总表

3.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基本情况表

4.母牛扩群增量目标考核任务书

5.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记录表

附件1

滑县2017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申报表

乡镇

养殖场(户、合作社)

联系电话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基础母牛头数

母牛耳标号

乡镇核查人员

备注

合计

填报乡镇(公章):

附件2

滑县项目补助对象基础母牛数据汇总表

填报单位(项目县公章):

乡镇村

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手机)

基础母牛现场

核查存栏数(头)

拟新增加犊牛数(头)

**乡镇**村

**县合计

**县项目数据核查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3

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省辖市、省直管县公章):

项目县名称

10-499头基础母牛现场核查数(头)

确定的补助对象数量(个)

扩群增量任务(头)

补贴犊牛

资金(万元)

政策宣传、标识采购、登记核查、建档立卡、抽查等工作经费(万元)

补助资金总额(万元)

备注

合计:

附件4

母牛扩群增量目标考核任务书

甲方:滑县畜牧局

乙方:(补助对象)

为推进全县(市、区)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实施,确保扩群增量目标的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目标考核任务书。

一、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组织实施的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完成扩群增量目标任务。

二、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甲方应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督促乙方增加基础母牛养殖规模,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肉牛基础母牛由登记时的头,增加到头;繁殖犊牛头。

四、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及时对母牛、犊牛加施标识,并如实填写《河南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记录表》。

五、乙方基础母牛购入或出售,以及犊牛出生、出售或死亡,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每2个月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六、甲方有权根据扩群增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最终确定补助头数与补助金额。同等基础母牛规模下优先补助扩群增量幅度较大的养殖户(场);对未完成扩群增量目标任务的,甲方将会商有关部门,降低补助头数或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七、乙方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经发现核实,甲方将取消乙方补助对象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两个年度内不得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已发放补助资金的,将资金收回财政。

八、其它:

甲方核查人员签字:

乙方养殖场(户)或合作社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附件5

滑县肉牛基础母牛扩群记录表

场(户、合作社):

基础母牛

标识

场内

编号

品种

入场

时间

配种

时间

与配

公牛号

产犊

时间

犊牛

性别

犊牛

标识

备注

核查

日期

核查员

签字

备注:注明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淘汰、出售、屠宰、死亡等情况及发生的时间。

核查人员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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