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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进一步加强城市清洁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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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降低PM10、PM2.5含量,切实解决我县降尘量超标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县控尘办[2018]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城管局牵头,于2018年5月起在我县城区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18年5月7日起,每周五下午(夏:15:00—18:00,冬: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高标准开展一次城市清洁行动。

二、参加部门及人员

县城规划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或省驻地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社会团体,学校、社区、城中村、个体工商户等。

三、清洁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化带、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各类市场、商业门店、工厂、学校、车站等,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区为重点。

四、清洁内容

(一)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及下水道清淤。(二)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除。(三)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四)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行政企事业单位、机关公共区域积尘。

五、职责划分

(一)由县城管局负责所辖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及冲洗等工作。(二)由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道路下水道清淤疏通工作及督导县城物业管理小区根据需要配备小型清扫车,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三)由道口镇、城关镇、小铺乡,产业集聚区负责所辖区域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并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垃圾进行清除。(四)由管理单位和个人对所属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五)由小区物业部门负责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六)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各类市场、工厂、学校、车站等卫生由管理单位负责。(七)创卫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创卫承包路段的卫生打扫,垃圾清理、杂草拔除、绿化带垃圾捡拾及交通隔离带、公交站厅、路名牌、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清洗工作。(八)沿街门店及单位负责门前五包责任的落实,搞好门前卫生保洁、杂物垃圾及牛皮癣小广告清理、车辆规范停放、绿地整洁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障人力物力到位,及时高效开展行动,确保城市清洁行动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二)相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在搞好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的同时,要督促本辖区内各责任单位落实清洁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好本单位清洁行动的高效开展,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督查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夏:15:00—18:00,冬:14:30—17:30),并将督查结果报县控尘办,对于组织开展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问责追责,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特此通知

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年5月7日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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