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养殖围城”污染治理工作,道口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一是落实属地职责,认真履行“养殖围城”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治理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养殖围城”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逐户发放《禁养通告》,宣传“养殖围城”治理相关政策,大力营造整治氛围,认真做好养殖场户退养劝导工作,争取养殖场户主动配合,主动退养搬迁。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禁养区、限养区内限期不能关停、转产或搬迁的养殖场(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截止目前,20家养殖户,已全部发放了《禁养通告》,进行了入户告知,已清空6家,剩余养殖户将限期拆除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