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古镇环保所联合镇工商所,对辖区内的散煤点进行了排查,对无证经营的散煤点进行了依法取缔。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统一部署,万古镇环保所联合镇工商所经过前期的认真仔细排查,对辖区内的3家无证经营的散煤经营点,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在执法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细致解释,这3家散煤经营户自愿在取缔通知书上签了字。
目前,为了防止新的散煤经营点出现、旧有的散煤点再次经营,排查、取缔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此举为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