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滑纪发【2016】16号文件要求,高平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三项措施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行为。
(一)高度重视筹划,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由镇纪委、党委组织部门联合对违规在社团组织兼职取酬人员情况进行审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切忌走过场、走形式。(二)积极预防防治,坚持标本兼治。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治理要本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实事求是;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的工作原则,边治理边规范,边纠正边完善,彻底杜绝违规在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兼职取酬行为的发生。(三)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登记并持有积极态度进行整改的,可不追究相关责任。凡不如实自查自纠,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欺骗组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