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包区领导为副组长的“低保、五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二是各行政村通过张贴标语、村室广播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把相关政策宣传到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并监督“低保、五保”核查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农村“低保、五保”的评定标准和申报程序进行核查。同时,在核查过程中,对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详实地记录,确保核查质量。
四是要求所有参与“低保、五保”核查工作的镇村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一旦发现问题,镇纪委将严肃查处,从根本上保证“低保、五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