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古镇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新工作方式,制定了对工作区和各行政村实施的“积分制”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日常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治信访工作、扶贫工作、农业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其他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按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奖罚积分。积分管理由镇纪委和镇党政办负责实施,通过对各工作区和行政村设立积分台帐,记录考勤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汇总进行公示、按年度进行总积分汇总结算,将积分高低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照依据,年终对总积分高于1000分的进行奖励,对低于1000分的进行处罚。
通过此举,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工作落实,营造出了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