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传达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I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坚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包区领导任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充分利用各村村室广播,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督,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舆论氛围;
四是由镇环保所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燃煤锅炉的企业、砂石料厂、商砼站和建筑工地下发停工、停产通知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管控举措;同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机制,对全镇范围内涉及燃煤锅炉的企业、砂石料厂、商砼站和建筑工地采取不定期的巡查;
五是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要求,要求各包区领导和包村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对辖区范围内的沙石料厂、散煤进行全覆盖的工作和禁止燃烧垃圾柴草的宣传工作,凡工作落实不到位,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