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老店镇“三举措”强力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老店镇迅速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各管理区区委书记、区长为成员的责任领导小组,严格明确责任倒查,责任到区,具体到人。
二、政策引导,以奖代补。加强燃煤散烧设施取缔的政策引导,按照财政奖补措施,落实补贴,确保工作到位。
三、地毯排查,依法取缔。各管理区工作人员深入各村进行地毯式摸排,一经发现登记在册,依法取缔,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