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质,非法运输、储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日,上官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日前,上官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厢式货车行车轨迹与常规货运车辆明显不符,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即迅速上前,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上官派出所辅警李运胜说:“看到警车警灯以后,走走停停,又想靠边躲避,整个车厢是有蓝色篷布包围的比较严,司机含糊其辞,最后将车厢打开,车厢里装满了烟花爆竹,经核查一共有260箱烟花爆竹。”
就在民警询问货车司机期间,又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
上官派出所辅警李运胜说:“发现一辆黑色SUV,走到旁边观望,又急加速,离开盘查现场,发现情况不对,拦停以后发现他是货主,随机将两名货主和司机一块带往办案区进行询问。”
经查明,该3名涉案人员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妄图通过“小轿车探路、货车隐蔽运输”的方式,将这批烟花爆竹非法运入辖区。其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品,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官派出所副所长段丰瑞说:“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未经许可无论是运输、储存还是销售烟花爆竹,都属于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公安机关将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守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