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1年专题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惠企政策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惠企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7-11
作者:
来源: 滑县水利局
 

  [政策依据]

  《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安水〔2023〕62号)

  安水许准字〔2023〕第36号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批复

  [支持政策]

  对已编报完成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除(1)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涉及区域外新征占地的:(2)弃渣场设置在开发区外的:(3)生产建设单位处于信用惩戒期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登记备案制管理的其他情形的项目外),全面实行水土保持登记备案制管理,新入驻(含在建)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制水土保持登记表,经开发区管理机构审核后,省级及省级以上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向所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牵头部门]

  滑县水利局

  责任科室:审批科

  联系电话:8181851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8/01 1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