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
【支持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
【牵头部门】
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科室: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372-81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