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提案时间:2019年03月28日 | ||||||
|
案 由 (提案标题): |
关于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的提案 |
是否同 意公开: |
| ||||
|
个人 提案 |
姓名:胡云玲 |
界别:工青妇 |
手机:15936498999 固话: | ||||
|
联名人: | |||||||
|
集体 提案 |
提案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名称: (集体提案网上提交后提交纸质件盖章处) | |||||||
|
联系 方式 |
手机: 固话: |
邮箱 |
|||||
|
通信 地址 |
滑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 ||||||
|
建议承 办单位 |
|||||||
|
注:此页为提案首页,必须填写,提案正文从第2页起,要一事一案,用仿宋3号字体,不超过1500字。 | |||||||
提案内容: 近几年,在县城区域内各个街道常常见到违法营运、载客的各类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特别是在学校、医院门口、市场路口、商贸街口等人员聚集区域尤为严重。而大街小巷电动三轮车随意上机动车道非法运营、闯红灯、走逆行、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咱们城市交通管理一大难题,已经到了非严加治理不可的地步。这些电动三轮车不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而且扰乱了公共交通的客运市场秩序。
电动三轮车不断增多的原因主要有:
1.准入门槛低。随着经济发展,我县人口已经近140万人,城区人口约30万人。而大部分的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是老年人,由于不需要任何培训或资格证,成本低,容易复制,导致城区电动三轮车越来越多。
2.现实市场的客观需求。我县城区人口密集,目前公共交通工具投入还有缺口,运营质量和整体运力还有不足,出租车投入数量与城市人口数量未能实现有效衔接。且由于电动三轮车具有运行时间长、运行线路随意灵活、招手即停等特点,所以使得一部分群众不顾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贪图方便便宜而乐于使用和乘坐,就为电动三轮车违法使用、载客创造了无形空间。
3.相关职能部门缺少沟通协作,未形成合力打击治理力度。目前交管部门在管理上已经出台了一些办法,但由于未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规范,且后边商家又有大量的新车不断销售,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如何能使各种好的管理办法落地执行,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合力执法、履职尽责。
建议:
1.多措并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对城区道路、街道的巡逻防范中,应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由于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多为中老年人、妇女或残疾人较多,他们基本上就没有经过驾驶技能的专业培训,更没有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我们除了在日常的管理中加强教育劝道外,还可以根据驾驶人的居住区域,分片区就近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教育。适时联系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单位,将涉及此类车辆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将乘坐三轮车的安全隐患告知人民群众。同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参与“关爱自己、关爱他人,拒乘电动三轮车”的活动,努力营造干净、整洁、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2.加大对源头上的管理力度。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销售商户的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商家经营业主销售的三轮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否是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建议只销售箱式货运三轮车,坚决杜绝单、双排座位的违反相关生产规定的、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在城区销售。并加大对改装车辆性能和使用用途行为的打击力度,真正从源头上堵住安全隐患。
办理情况: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