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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10-22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丁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药品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建议,结合职能职责深入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立足价格监管职能,依法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

  根据法定职责,我局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推进药品价格行为监管,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开展药店价格专项抽查共计25家,针对3家明码标价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依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问题整改。按照现行药品零售价格政策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本提案中提出的同一种药品在不同药店价格不一,是药店依法享有的自主定价权,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关于本提案中建议核定合理的药品价格政策的情况,其制定职能由医保部门负责。

  二、从严开展执法检查,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我局严格按照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符合性检查等措施,按照年度监管计划严格进行药品安全监管,要求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2026年以来,相继开展了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安阳市“一业一查”药品零售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药品违法行为34起,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未发现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存在销售假药的行为。

  三、实现药品追溯全覆盖,强化培训宣传增强意识

  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实现全县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部入驻药品监管追溯系统,严格落实药品追溯全覆盖,真正做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实现药品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环节全过程可追溯。在培训宣传方面,2026年以来,共组织医药机构培训3次,进一步加强药企合规经营意识;同时,结合道口古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药品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全县药品市场管理,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全面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同时,不断加强与卫健、医保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核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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