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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10-22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张方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会流动包桌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对农村集会流动包桌食品安全现状的分析客观深入,指出的问题精准到位,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就提案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监管机制的建议

  今年,县政府食安办专门制定了《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建立“县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指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工作指引》根据聚餐性质,将农村集体聚餐分为经营性活动(大包承办、帮厨)和非经营性活动(自办宴席)两类,实行分类管理,并进一步压实举办者和承办者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要求举办者或承办者在聚餐前3至7天向属地乡镇政府申报,经同意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对一次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聚餐实行强制报告;100人以下的由村委会现场指导,101人至200人的由辖区市场监管所现场指导,200人以上的由县市场监管局直接现场指导,确保分级监管、层层落实。

  二、关于规范经营行为的建议

  我局已对辖区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督促其到属地市场监管所备案登记。凡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流动厨师,必须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目前,全县102家流动厨师已全部纳入排查备案,并完成食品安全培训;其中,53家具备经营场所的流动厨师已办理营业执照。聚餐举办前,要求完善“三防”设施,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须远离污染源。严格规范食材采购,要求选择正规渠道,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完整留存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等资料。重点检查食材分类存放、冷藏冷冻温度及“三防”设施配备情况。对100人以上的聚餐,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强化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定期组织农村厨师、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开展集中培训,着重讲解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三、关于完善基础保障方面的建议

  目前,部分乡镇已建成老年人集体聚餐集中加工点,场所环境卫生和“三防”设施基本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建议推动这些加工点面向农村集体聚餐开放使用。同时,鼓励流动包桌经营者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餐车和冷链运输设备,改善食品储运条件。目前,我县已实现自来水全域覆盖,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局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此外,引导大型食材供应商与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从源头上保障食材质量安全。

  四、关于强化宣传共治方面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在农村集贸市场和主要街道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发布食品安全警示。同时,鼓励成立农村流动厨师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管理,引导和督促农村流动厨师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信用分级与红黑榜管理制度。在加工制作现场公示备案情况、从业人员信息、食材采购渠道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五、关于健全应急处置方面

  针对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这一关键问题,《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举办者须立即将患者就近送医,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明确信息报告、医疗救治、现场控制、流行病学调查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定期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

  下一步,我局将以落实本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会流动包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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