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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10-22
作者: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贺振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滑县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为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维护学生切身利益,我局印发了《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示规定的条件贮存食品,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条件,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00余家次,发现问题31个,均已责令整改完毕。

  (二)完善校园周边经营者台账。我局对校园周边食品门店进行摸底排查,对校园周边经营户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食品安全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主要经营的食品种类、所在周边的学校名称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并动态更新,建立校园周边经营户台账。

  (三)发布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告知书。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我局于2026年6月4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的告知书》,明确告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务必持证合法合规经营、规范食品采购验收流程、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严格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四)持续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四化建设工作。为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压紧压实校园周边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我局持续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信息公示规范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风险防控清单化、宣传培训常态化”的四化建设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同时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距离食品有效期不足15天的)或对临期食品进行特价处理,严防过期食品销售。

  (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均定为D级风险。我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力度,按照D级风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县局相关股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校园周边商户进行整改,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至执法分队进行案件办理。

  二、加强食品小摊点监管

  我局依托县政府食安委出台了《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职责。市场监管局对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无固定店铺的小摊点办理《河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执法人员对其食品安全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未在政府批准的地点经营的流动商贩,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有关事项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25〕2号),由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

  三、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指导并督促校园周边食品门店在内的600余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下载“豫食考核”APP,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常态化培训学习及考核,每年累计学时不低于40学时。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通过“食安滑县”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监管动态、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进而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对春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动态同步在“云上滑州”等县级官方账号发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精准防范化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广大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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