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现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滑县青少年学生营养餐管理严控校园周边垃圾食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在春季开学之际,各基层所、执法分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县局工作专班以“四不两直”方式,对23个乡镇、街道的辖区边远地区、私立学校为重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闭环管理。累计排查问题28项,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均已整改完成。
(二)开展中小学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教育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清单,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制作过程等事项进行检查。目前共排查8个乡镇21家学校食堂,消除隐患54项,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强化中小学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一方面组织监管人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食品安全法规、春季食源性疾病防控及检查实操规范,提升监管人员专业履职能力;另一方面面向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共计50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讲解食材采购、加工操作、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核心要求,督促校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经营操作。
二、加强营养餐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我局加强对营养餐食材配送单位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每学期均组织执法人员对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级供货方资质、购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手续是否齐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快检是否合格、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温度进行贮存等内容开展检查,并建立监管档案,确保营养餐食材安全。
三、强化校园周边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为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维护学生切身利益,我局印发了《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校园及周边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示规定的条件贮存食品,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条件,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00余家次,发现问题31个,均已责令其整改完毕。
(二)完善校园周边经营者台账。我局对校园周边食品门店进行摸底排查,对校园周边经营户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食品安全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主要经营的食品种类、所在周边的学校名称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并动态更新,建立校园周边经营户台账。
(三)发布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告知书。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我局于2026年6月4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的告知书》,明确告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务必持证合法合规经营、规范食品采购验收流程、严禁销售不合格食品、严格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四)持续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四化建设工作。为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压紧压实校园周边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我局持续推进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信息公示规范化、制度建设体系化、风险防控清单化、宣传培训常态化”的四化建设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同时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距离食品有效期不足15天的)或对临期食品进行特价处理,严防过期食品销售。
(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均定为D级风险。我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力度,按照D级风险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县局相关股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查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校园周边商户进行整改,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至执法分队进行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