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社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镇村庄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经商县住建局、县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政策支持。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2026年6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公共基础照明等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是资金筹措。以政府投入为主,村集体和社会投资做补充,村集体参与路灯安装施工,激发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建设积极作用。路灯资产确权到村委会,并由村委会负责管理。
三是有效监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发挥村民和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对农村路灯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监管,做到全程公开透明。
(二)路灯安装进展情况。2025年以来,已实施和计划实施路灯安装128个村9125盏。其中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涉及42个村2947盏,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涉及36个村1573盏;2025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涉及6个村374盏;2025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涉及3个村628盏;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涉及36个村3090盏;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涉及5个村513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合理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合理规划路灯间距和光源功率,优先选用太阳能供电,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地方政府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机制,将包括路灯在内的设施管好、用好。
三是统筹安排资金。争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争取更多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农村建设包括农村公共照明在内的各项农村公益事业,努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农村地区公共照明建设的积极性。
在此,诚挚感谢您对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