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会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田间生产路硬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大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自“十二五”以来多个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看,大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基本实现全镇范围全覆盖,有效改善了多数区域的农业生产通行及作业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在符合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上级政策方向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优先在改造提升项目上对大寨镇予以倾斜。
二是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地块集中连片,田间道路修建标准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以确保大中型农机具通行和规模化作业需求。您提出的“修建3米左右窄幅硬化生产路”的建议,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但与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存在一定冲突。
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要求。每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域,须严格依据上级批复的年度项目规划执行。未纳入当年项目的,需等待以后年度项目统一安排;已实施过的区域如需完善道路,不属于新建范畴,须待以后年度改造提升项目统筹考虑,且仍需严格符合各项资金使用比例要求。
四是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根据上级规定,田间道路建设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此为硬性上限。且对于未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田间道路(如“芒种路”等),其管护、维修及改造责任归属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及村集体,属于农村公益事业及属地管理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关注大寨镇农业生产条件改善需求。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田间道路建设与改造提升工作。同时,我局也将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后续管护指导,推动形成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