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修缮村与村连接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上级资金政策依据说明
2021—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自2026年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转入常态化精准帮扶阶段。
根据2026年3月印发的《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常态化帮扶资金可以用于“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支持道路、饮水保障、排水等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其中“必要”“小型”“短板”均点明了常态化帮扶资金本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基本民生的“兜底型”资金,核心是“保基本、补短板、防返贫”;另外“村内户外”明确限定了“村与村连接道路”不在支持范围内;同时,省、市多次在衔接资金、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政策培训中强调,衔接资金及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有着严格的政策边界,严禁超范围使用。
二、关于建议事项的答复
经研究,上述建议提出的村与村连接道路的建设,超出了常态化帮扶资金的支持范围,不属于常态化帮扶资金的可支持事项,无法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予以立项实施。对此,我局建议代表人向其他有扶持政策的行业部门申请村与村连接道路建设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守上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政策,持续优化帮扶资金投向,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强化政府主导、多方筹措,结合我县实际需求统筹推进实施农村道路硬化项目,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同时,我局也会向各乡镇(街道)做好上级帮扶资金政策解读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滑县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持续强化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提升农村交通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