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结合我县农村道路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道路建设标准
(一)道路巩固提升项目
1.新(改)建道路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
2.路面宽度原则上4米~6米,特殊路段路面宽度根据群众需求,以施工现场实际宽度为准;
3.路面面层厚度4cm,具体道路建设施工工艺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二)道路硬化项目
1.新(改)建道路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路面宽度原则上4米~6米,特殊路段路面宽度根据群众需求,以施工现场实际宽度为准;
3.路面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大于25Mpa(C25);
4.路面面层厚度18cm,具体道路建设施工工艺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
道路建设项目为财政全额投资,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为准。
三、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实施模式
1.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鼓励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招投标主体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招标、采购、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程序规范和效益发挥。
2.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保证施工安全,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滑政办〔2024〕12号)有关要求,道路建设项目可采取代建方式实施,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的道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行业部门有关要求,履行立项批复、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程序;组织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全流程管理。
2.采用代建制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代建单位要做好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行业部门有关要求,履行立项批复、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程序;组织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履行建设单位资金管理等职责,按照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做好项目核算等工作。
3.乡镇(街道)要加强监督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资料。
4.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施工图、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减少或变更工程量和工程内容,降低道路质量标准;
5.项目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的道路建设项目,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逐村逐路进行验收;采用代建制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逐村逐路进行验收。
(三)建设工期安排
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时间服从质量,2025年道路建设项目于本年度全部完工,资金支付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管理督导工作
督导检查主体是代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派专人负责道路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及全流程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施工、工程时间节点相关资料规范完整。
(一)采用代建制实施项目
1.按照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滑政办〔2024〕12号)及代建合同有关要求执行。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应积极配合代建单位做好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实施过程监管、清障协调、质量监督等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项目
1.监理单位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理单位应发挥积极主动的监理作用。
2.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应组织觉悟高的义务监督人员,配合监理单位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义务监督人员的管理。
五、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及后续管护按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关要求执行,要办理移交登记手续,及时纳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体系。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维护”原则,阻止超重车辆行驶,路面出现损坏(毁)及时维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六、档案管理
按照“一项目一档案”有关要求,及时归档项目申报入库、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绩效管理、公示公告、确权登记、资产管理等全流程档案资料,项目实施完成后同步完成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遇到特殊情况,或者本《方案》与其他文件、规定有不相符的情况,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为准。
公告单位: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fpbzhg@163.com
监督电话:0372-5500315 0372-3808213 0371-65918607 12317
中共滑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