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滑县小铺海龙烧鸡老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滑环罚决字〔2019〕20号
处罚名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526MA45XDRT3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事由:2019年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年加工2吨烧鸡、猪头肉项目正在生产,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及《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责令备案后建设项目已停止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法定代表人姓名:姜海龙
处罚机关:滑县环境保护局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日期:2019/02/01
数据更新时间戳:1578015816822
地方编码:4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