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领域 >> 行政许可

关于2021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26
作者:
来源: 滑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21年3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月26日-2021年3月30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小铺乡卫生院

综合楼建设及部分设备更新项目

河南省滑县小铺乡小铺村(滑县小铺乡卫生院院内)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6330㎡,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44.5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202039)、《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八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措施,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营运期: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洗衣废水进入20m3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池+消毒池)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及滑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要求。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采取在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物地基挖掘土方部分用于回填基坑周边,部分外运出售,用于铺设公路、区域内其他项目或洼地填方等;建筑垃圾运送至滑县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医疗废物污泥依托现有10㎡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滑县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主办: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网站标识码:4105260003备案序号:豫ICP备2023004875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电脑版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5/14 19: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