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半坡店中心卫生院:
你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26417491992U)上报的由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宗轲(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1354143510410535)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半坡店中心卫生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半坡店乡半明路以西、半马路以北,占地面积11152.98㎡,总投资2626.59万元,环保投资79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通过负压吸风抽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定期清理后用于肥田。
营运期:门诊用水、医护人员用水、陪护人员用水、病床用水、洗衣用水经院区1座80m³/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工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半坡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脱水废水通过管道回流污水站调节池循环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和半坡店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采取在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钢条进行回收利用,废砖头、废水泥块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医疗废物暂存于20㎡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脱水污泥暂存于2m³污泥暂存池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