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滑县牧原饲料厂技术改造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与滑台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省(自治区)安阳市滑县县(区)新区南六环北侧水厂路东侧) | 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707 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1. 废气:石粉钙粉卸料工序、氨基酸等小料投料工序、混合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排放限以及《2019 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 号)其他行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烟气循环+8m高烟囱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噪声:经采取在生产设备、除尘器风机等等高噪声机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及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更换下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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