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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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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1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108日-20211013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点通口腔材料有限公司

日产20万支金刚石车针建设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老店镇工业园区(老万丰路北侧)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65万元

1. 废气:

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滑县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4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每天定期不定期洒水,4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作业;落实县环境污染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营运期:打磨工序二次封闭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二次密闭,通过三级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5 排放限值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绩效分级指标B级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对有固定基座的设备应作单独地基处理,以减少地面振动与结构噪声的传递;规范操作,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其正常运转;夜间(22:00至次日6:00之前)禁止施工作业。

营运期:经采取在为数控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包装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物地基挖掘土方部分于厂区内土地平整和绿化覆土建筑垃圾运送至滑县建筑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一般固废暂存于2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固废暂存于78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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