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21〕48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惠香源冷冻食品厂年加工10吨速冻水饺、200吨糖糕、10吨菜角、200吨芝麻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滑县惠香源冷冻食品厂:
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526MA47N4XG82)上报的由河南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刘垒(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2354143509410504)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惠香源冷冻食品厂年加工10吨速冻水饺、200吨糖糕、10吨菜角、200吨芝麻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王庄镇路庄村79号,占地面积600㎡,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和面机密闭、和面工序湿式搅拌、厂房二次密闭;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 2018)排放限值(小型);污水处理站密闭,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2. 废水:洗菜(蛋)废水、洗肉废水、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均进入处理规模为5m³/d的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表2二级、表4标准要求,排放至对面滑县王庄镇路庄村雪景预制厂拌料用水回用,不外排地表水环境。
3. 噪声:经采取在和面机、斩拌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基座、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减震垫暂存于7.5㎡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污水处理站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外运做农肥;废菜叶、废蛋壳及生活垃圾经收集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