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9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滑县牧原9场无害化处理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焦虎镇阳兆村北753m处
|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 总投资119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 | 1. 废气:破碎工序、化制烘干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微负压收集除臭墙处理,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冷凝废水、设备及车间冲洗废水、冷却系统废水及除臭墙喷淋系统废水依托现有12851m³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后在现有75597m³沼液储存池存储,适时进行农田消纳。 3. 噪声:经采取在提升机、破碎机、化制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一次性防护用品经密闭容器收集,同废减震垫暂存于40㎡医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