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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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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9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滑县鑫仟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年加工80万米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白道口镇东570米路北电线电缆工业园区3

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320㎡,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1. 废气:预热、挤塑工序二次密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等离子废气处理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成缆机、成盘机、挤出机、高编机、对绞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绕包材料、不合格品暂存于2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挤塑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减震垫、废活性炭、废灯管、废润滑油暂存于1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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