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8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滑县中源电线电缆厂 | 年加工1000万米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白道口镇工业区377号 | 河南中环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700㎡,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1. 废气:挤出工序二次密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成缆机、成盘机、挤出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金属丝、废包装材料、挤出废料、废减震垫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过滤棉暂存于1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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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菩润塑业有限公司 | 年加工5000吨电线电缆辅料建设项目 | 安阳市滑县白道口镇工业区变电站北50米 | 河南中环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9000㎡,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 1. 废气:配料、搅拌工序进行二次密闭,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标准限值要求;挤出工序二次密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B级指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混合机、挤出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震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废包装物、除尘器收尘灰、废减震垫暂存于6㎡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10㎡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挤出废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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