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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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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1日(3日)。

    电话:0372—8181590

    通讯地址:滑东新区创业大道与欧阳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45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锦唐砖雕艺术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平方仿古砖雕建设项目

河南省滑县上官镇魏寨村106

河南中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5000㎡,总投资5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废气:拌合、搅拌和破碎设备二次密闭后,废气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浓度限值。

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10m³沉淀池的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由企业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噪声:经采取密闭式搅拌机、强制式搅拌机、振动台和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基座、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和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暂存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减震垫收集后,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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