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21〕60 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河南华州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华州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57B3732)上报的由河南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琚进京(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3035410350000003511410034)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华州装配式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滑县上官镇工业园区,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71.5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破碎筛分设备二次密闭,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罐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下料设备二次密闭后废气经管道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搅拌设备二次密闭后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共同通过二级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限值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独立粉磨站、矿渣粉、水泥制品d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 废水:搅拌机、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砂石分离系统+300m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现有30m³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运,沤制农肥。
3. 噪声:经采取密闭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除尘灰、废砂石、试验用混凝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晾干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项目破碎后的石子骨料及搅拌加工的混凝土,只准用于本项目生产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材扩建项目,不准作为商品出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上官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