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环审〔2022〕8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关于滑县万赢新型建材厂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透水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滑县万赢新型建材厂:
你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6MA40FB9A2C)上报的由河南省卫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宗柯(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11354143510410535)主持编制完成的《滑县万赢新型建材厂年生产100万平方米透水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小屯村东南402米,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该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上料口三面封闭+集气罩、搅拌工序次封闭+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仓顶安装覆膜袋式除尘器经仓顶排放口排放。颗粒物排放须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2019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砖瓦窑“非烧结砖”
行业排放限值、《关于印发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
2. 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15m³化粪池处理后由建设单位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废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洗砂废水经循环水罐(絮凝沉淀)+清水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
3. 噪声:经采取在风机、输送带、搅拌机、震动挤压一体机等设备等高噪声设备下安装减振垫、密闭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压滤后的泥饼、沉渣由滑县王庄镇金豆环保节能建材厂直接拉走作为原料再次利用,废脱模剂桶暂存10㎡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供货商拉走再次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如需对本工程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科
抄送:滑县环境监察大队、王庄镇环保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印发